越南不同民族的婚禮風(fēng)俗
暢暢醬
居住在越南北部的萊州省的芒族(Mang),屬于高棉語族的一個分支。芒族人口并不多,只有大約2300人。芒族人成年后,可以自由戀愛結(jié)婚,而不是由父母包辦定親,這種習(xí)俗在傳統(tǒng)社會中并不多見。在結(jié)婚時,女方家長并不向男方索要聘禮,而是兩家把各自的豬,雞,酒,糧食等湊到一起,邀請全村的人來舉行一個婚禮慶典聚會。
結(jié)婚后,新郎不能住在女方家中,所以一般都是新娘離開娘家到丈夫家去生活。如果丈夫早亡,新娘可以再婚,但是她不能帶走自己的孩子,必須把孩子留給丈夫家的人撫養(yǎng)。
康族(Khang)人與芒族相距不遠,但是風(fēng)俗卻大為迥異。康族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或者叔叔安排的。根據(jù)他們的民族習(xí)俗,男方家長第一次到女孩家提親時要給女方帶兩只小雞,一只肥豬和一籃子大米作為見面禮。此后,這個男孩要到女方家中住上一段時間,至少是兩年,多者長達十二年,一直到女方家長同意他與女兒結(jié)婚。然后,男方必須再次帶著禮品到親家,其中包括50公斤豬肉,4只小雞,5公斤鹽,40公斤大米,20瓶酒和一些錢。女方的父母必須把女兒送到新郎家中,告訴新郎和他的家人新娘有什么本領(lǐng)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然后新娘就正式成為丈夫家的一名成員了,并且改隨丈夫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