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江喪葬習俗
嘉月君
一般喪葬,大都要經過下列程序:
睡矮床
老人彌留時,要安放在屋內預先鋪在地面的矮床上(不用床板)。
凈身入殮
老人斷氣后,亡者男的要剃頭,女的要梳辮。之后,由孝子把錢幣投到溝里或河里“買水”。燒熱水,給亡者洗身(水中放桃、柚、竹葉)穿壽衣壽褲,還要在亡者雙手心放上飯團、手巾,在口中放金屬錢幣,名曰“定口珠”,再后,由孝男或孝女到外家報喪。才把遺體“入殮”。入殮時,由有經驗的老者,用一條長白線從棺木的兩端中線拉直,把亡者的遺體擺正中央,使白線正好對準亡者的鼻尖中部,同時把遺體墊穩(wěn),叫“分經”。“分經”后,由死者親屬把白布及陪葬品,放入棺內。白布長度,一般可從頭遮到腳;陪葬品是亡者生前的小愛物。亡者的老伴還要把結婚時的定情物,親手給亡者穿戴上。
停喪守靈
亡者遺體入棺后,將棺木置于堂屋正中叫“停喪”。一般停1至3天,富豪家有逾月的,開始停喪只蓋棺不加釘,以便來吊喪的親友揭棺看遺容。要加釘時,亡者的兒女子孫和外家親人都要看最后一面。(亡者外家親人不到場不能蓋棺)。然后都痛哭流涕于棺前,叫“哭別”。這才封棺加釘。
停喪時,在棺木前擺靈桌,豎靈位牌,置香爐祭品,棺頭上放一碗米飯,飯上放熟雞蛋一個,插竹筷一雙。棺下地上置油燈一盞,叫做“萬年燈”。還放一個雞籠,內關公雞一只。棺木兩側用稻草鋪地,由孝子、孝女守靈。
祭祀出柩
來吊喪的親朋有的送挽帳,叫“祭挽”;有的送錢香寶燭、生雞、豬肉、米等,稱“奠儀”。孝男孝女接受挽帳后,給每個吊唁者一段白布用以包頭、纏腰或圈手臂,以作哀悼的標志。
柳江縣對亡者的祭奠禮,是結合在請師公念經做道場當中進行的。念經有如下幾項儀式:
洗靈
由孝女舀來一盆清水,水里放硬幣(讓亡者升天使用),柚子葉(驅邪)由道師用孝布蘸盆里水、象征性地洗靈位牌,邊洗邊唱“洗靈歌”。
裝糧
在靈臺前放兩個罐子和簸箕裝粘、糯兩樣稻谷,師公唱“裝糧歌”。孝子或孝女跪在靈前, 依次兩手分抓粘谷,糯谷,分別放入兩個罐內,連續(xù)3次,出柩時,孝子或孝女還要將罐子掛在胸前背至墳地隨葬。
奠酒
裝糧后,由師公唱“奠酒歌”,孝子孝女及來吊唁的親友;給亡者奠酒,表示對亡者的哀思。
讀祭文
“奠酒”以后,孝子、孝孫一起跪于靈前,由一位善于口頭表達感情的人讀祭文。
讀完祭文,由司儀指揮,道師擊鼓奏樂,孝男、孝女及親友依次上香,給亡者叩首奠拜。
燒紙馬
老人去世以后,孝子即請人扎一紙馬草人,裱畫如真,象征亡者騎在馬上 (有的把靈位牌放在馬上)。在出柩的前一天晚上,由師公在村外空地設場供祭,用法劍點紙馬,唱“點馬歌”。唱完,將紙馬與草人焚化。
祭祀完畢,不管天晴落雨,都按擇定的日子、時辰出柩(一般都在上午)。出柩時,由孝女拿著禾草扎成的燃燒火把,號哭在前,謂之“點火引路”。這時,孝子捧著靈位牌,孝孫背著原關在靈柩下的籠中雞,親友扛挽聯(lián)放鞭炮,撤紙錢,由八個力壯的親友(八仙)抬靈柩跟隨。靈柩后,道師敲鑼打鼓,舞蹈念經。一大群孝男孝女和親友低頭哀哭,撤紙錢送喪。
點火的、捧靈位的、背雞籠的孝者,去到墓地的“墳井”邊放下東西,不等靈柩到達,馬上離開墓地,并從另一條路回家。其他送葬者也不能到達墓地。
安葬送火
出柩前,主家事先請地理先生選準墓地,并測定方位和方向,然后挖“墳井”。下葬時, 先在挖好的“墳井”里放鞭炮。有的地方還用“撈絞”在“墳井”里撈3次。接著在“墳井”的前后左右處焚香。有些地方孝子跪于“墳井”前,風水先生在“墳井”后,手捧公雞念咒語,接著嘴咬雞冠,將雞血點在紙錢上,撤錢紙于“墳井”內,還高呼安葬吉語,把公雞拋給孝子,然后才將棺木葬下。
亡者下葬后的第二天晚上,由孝女將火把送到墓地的大半路。第三天晚上則送到村外,給亡者“送火”。
葬后儀式
分遺物 亡者生前所用的衣物,分給孝男孝女,被子、蚊帳之類分給送火的孝女,這是一般規(guī)定。如亡者生前有遺囑,就按遺囑分配。
設靈屋 亡者出柩后,由出嫁的孝女做(或買) 1間靈屋,把靈位牌放進去,安放在靈屋里的桌上。孝子早晚焚香,一日三餐吃什么祭什么,祭期1至3年,至脫孝時才將其焚燒。
節(jié)日祭 新喪除每年清明祭掃墳墓之外,在頭一年的二月初一,七月初一,孝男孝女還要到新墳祭祀;第2、第3年則是在二月初二,七月初二進行。過后就不作為新喪了,供祭與其他祖先一樣。
孝期 老人去世后, 孝男孝女、孝子孝孫,從下葬時算起,少則戴孝36天,多則3年。在戴孝期間,不能參加婚慶喜事,不能進入別人新居。孝滿,由外家送來祭品,到墳上去祭奠后,由外家親人燒靈屋給予脫孝。
喪葬 3至6年后,死者親屬在清明節(jié)這天或擇定吉日挖墳開棺,把死者之骨骸撿收進一個瓦壇(俗稱金壇)內,稱之為“撿金”。然后擇所謂“風水”好地再葬。葬禮與大葬相同。
此外,還有其他葬俗:
兇死葬
溺水、火燒、雷劈及刀槍傷亡者,則簡單收拾后即安葬,不舉行什么儀式只是享有“2次葬”的權利。葬前、須請道師“過火煉”、“上刀山”、“撈油鍋”才算“清白”,可以“歸祖”、這只限于“老者” (指生育過兒女者,年齡不限。不生育兒女者,年紀再老也不稱為“老者”)。夭亡者不能“歸祖”。
落崖、蛇咬死者,就原地埋葬。不得移動,若尸體在石崖上,只移到土上即埋。
產婦死于難產的,就給死者換上男人衣服,或將她本人的衣服前后幅剪開。蓋棺時留一只手在外。遺體從后門或挖墻洞抬出,安葬時不舉行什么儀式。
吊頸、勒喉自殺死亡者,只簡單埋葬,不舉行什么儀式。
凡屬夭亡者,簡單收拾埋葬,不能與祖墳墓地在一起。
解放后到“文化大革命”以前,人們注意勤儉節(jié)約,破除迷信,一般喪葬禮儀都從簡。農村不請道師,不做道場。機關開追悼會。近幾年,有些農民請道師,做道場的風氣又有所抬頭。
至1985年,柳江縣尚無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