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相王安石
晨碩郎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晚號半山,謚號“文”,世稱王文公,自號臨川先生,晚年封荊國公,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延壽鄉(xiāng)(今江西省臨川縣東鄉(xiāng)縣黎圩鎮(zhèn)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改革家。
史書稱“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jīng)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蓖醢彩兎▽Ρ彼魏笃谏鐣?jīng)濟產(chǎn)生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王安石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動改革,力圖革除北宋存在的積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國強兵,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在文學上具有突出成就,是唐宋時期八大家之一。
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于說理與修辭,善于用典故,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現(xiàn)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著名散文《游褒禪山記》。
慶歷二年登進士第四名,先后任簽書淮南東路(治所在今江蘇揚州)節(jié)度判官公事、鄞縣(今浙江寧波鄞州區(qū))知縣。舒州(今安徽安慶)通判、江南東路(在今江浙一帶)刑獄。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病逝于江寧(今江蘇南京)鐘山,謚號“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出身于臨江軍(今江西樟樹),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聰穎,讀書過目不忘。而且他從小隨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會閱歷,開闊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艱辛,對宋王朝“積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青年時期便立下了“矯世變俗”之志。在他進入仕途地方官吏時,能夠關心民生疾苦,多次上書建議興利除弊,減輕人民負擔。由于較長時期接觸了解社會現(xiàn)實,對北宋中期隱伏的社會危機有所認識,“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慶歷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進士,授淮南節(jié)度判官。之后調(diào)任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為人正直,執(zhí)法嚴明,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組織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農(nóng)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黃不接時,將官庫中的儲糧低息貸給農(nóng)戶,解決百姓度荒困難。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頗有政績。宰相文彥博推薦他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后出任江東刑獄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時,向宋仁宗上萬言書,對官制、科舉以及奢靡無節(jié)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請求改革政治,加強邊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原則,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視。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閑職,固辭不就,遂改任知制誥,替皇帝起草詔令文告,糾察在京刑獄,因言忤旨意,難以在朝為官,于嘉祐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為由辭官回江寧守喪。英宗繼位后(1063年~1066年),屢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懇辭入朝。
公元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jīng)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范圍內(nèi)推行新法,開始大規(guī)模的改革變法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nóng)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nóng)民的壓迫,促進了農(nóng)田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大膽地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聾發(fā)聵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積極倡導和推行政治、經(jīng)濟、軍事、文化變革。王安石兩度為相,發(fā)動和領導了舉世聞名的“熙寧變法”運動。這場變法,以發(fā)展生產(chǎn),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社會、經(jīng)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后又一次規(guī)模巨大、威武雄壯的社會變革運動。
改革變法觸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加上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官吏借機敲詐盤剝,王安石處于“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于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辭去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nèi)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簽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閑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