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煙臺人的忌諱
普花
上世紀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老煙臺乃至整個膠東半島,風(fēng)調(diào)雨順,莊稼豐收,民風(fēng)淳樸,老百姓很富有。但那時老煙臺人重禮節(jié),重情義,忌諱多,講究多,外鄉(xiāng)人來到煙臺街,口無遮攔,犯了忌諱,是要受到老煙臺人的非議或白眼的。
那時山東煙臺是北方重要漁港,一到春汛期,四面八方的漁船,都到煙臺街卸貨賣魚,采購糧米油鹽,日用雜貨。煙臺漁港內(nèi),千船進出,桅桿如林,好一派繁忙景象。海洋漁業(yè)文化構(gòu)成煙臺文化一個重要方面。漁船上忌諱多,做飯時下餃子不準說下餃子,叫燎姑扎(煙臺土話稱餃子為姑扎)。船上飯碗不讓倒扣。吃飯吃魚時,這面吃完了,要翻過來吃,不準說翻過來,叫劃過來。船員誰要觸犯這些忌諱,那可不得了。漁船一旦出事,那你是喪門星,漁船出事是叫你妨的。你不僅沒法在這條船上腆著個臉繼續(xù)干下去,只好卷起鋪蓋卷走人,而且背個“喪門星”的名聲沒人敢要你,只好不吃船員這碗飯了。
諸多前店后廠的手工作坊最忌諱叫大蒜是蒜瓣,要叫“義和菜”,意即東(資方)、夥(勞方)同心,和氣生財,義義和和做買賣,使柜上(老煙臺人對自己供職商店或作坊的尊稱)的生意紅紅火火,生意興隆通四海,財源茂盛達三江。而蒜和散同音,一旦買賣賠了,店鋪倒閉,俗稱散伙了,伙計們只好打道回家,各奔前程。
代理店的商人講究是“有錢大家賺”,一諾重千金,“寧虧自己,不虧朋友”。最忌諱“抹桌子”。位于北馬路臨近海邊,或煙臺山下順泰街一帶眾多代理店,除給上岸漁船,外埠老客(老煙臺人對外地來煙采購人員的尊稱)買賣物品外,還有些類似今天中介機構(gòu)的業(yè)務(wù),憑借自己在老煙臺豐厚的人脈關(guān)系和信譽,開展買賣土地或房屋,大宗商品等商業(yè)活動。對提供線索或牽線搭橋的人給予豐厚的物質(zhì)獎勵。比如友人給你介紹成一樁買賣,許諾給人家多少分成或傭金,一定要兌現(xiàn)。一般是三、七開,即純利潤店家七成,介紹人三成。不兌現(xiàn)分成或傭金就叫“抹桌子”。一旦哪家掌柜抹桌子,傳出去就會聲名狼藉,就沒有人和你打交道,你這個買賣就開不下去。
當年,煙臺街有批頭腦精明的年輕人,專門為洋行、代理店介紹生意,一手托兩家。賣方生意成了給傭金或回扣,分成;買方還要請他上“松竹林”,“大羅天”,“蓬萊春”這些煙臺街上的大飯店去吃一頓,或者打他個人情。這些人文雅一點稱為“買辦”,“掮客”,老煙臺人土話稱他們?yōu)椤昂偷鼐肿印?。別看這些人一無資金,二無技術(shù),三無店面,卻坐在洋車上滿街跑,收入不菲,生活優(yōu)越。有的日積月累,做出名氣,人家主動地找上門來。就靠智慧的大腦,能言善辯的口才,老煙臺人稱之為“能把石獅子說得直點頭”的一張巧嘴,赤手空拳打天下,置下了自己的房產(chǎn)。所以上世紀三十年代老煙臺有句諺語:“煙臺街上的錢來到腰,看你會撈不會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