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風情(2)
花雨黯
對歌十八規(guī)
苗族約定俗成的對歌規(guī)矩。若亂了規(guī)矩,會遭到嘲笑或被逐出歌場。如婚禮上,要互唱贊歌,也可以唱歷史故事、傳說、天文、地理。長輩們退場后,方可唱些情歌,但要唱得含蓄。離去時要唱辭別歌。小伙子與姑娘對唱時,即使產(chǎn)生感情,也不能當眾給姑娘信物。喜酒席上,一般不唱謎歌,因為唱謎歌容易互相斗嘴斗氣,影響喜秋氣氛。野外對歌,男青年不能邀已婚婦女或已有情人的姑娘,被錯邀的,女方可以負約,如同時收到信物,要及時退還男方。路遇對歌,要有問有答,如一方有急事趕路,也要邊走邊唱,用歌聲表示歉意和謝意等等。
走寨
苗族男女青年間的一種社交方式。在有月光的晚上進行,故又稱“踩月亮”。每當月明之夜,小伙子們?nèi)宄扇?,彈琴吹簫,走村串寨,找姑娘們對歌、閑聊。姑娘們則三三兩兩聚在某家木樓,紡紗織布,說說笑笑。聽到小伙子走寨的琴聲,說笑停止,只有紡紗車在不停地轉(zhuǎn)。小伙子聽到紡車知道姑娘們在等待,便輕輕地走上樓,坐在火塘邊彈琴吹簫,姑娘們和唱。如果雙方有意,就單獨對唱,直到雄雞三唱,意猶未盡。這時,小伙子可向姑娘公開表達愛慕之情,姑娘則不輕易點頭。過幾天,姑娘會邀幾位知心女友,到小伙子家附近一塊向陽坡地上挖地,小伙子趕來一起挖,就算搭起了愛情之橋。陽春三月,兩人又相約到挖過的地里播種;秋天又雙雙去收獲,采摘愛情之果,并且報告雙方父母,商量訂下婚期。走寨期間,父母兄長都不干涉姑娘的交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