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教派與宗教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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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寺是教坊中穆斯林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中心,除作為禮拜的場所外,它也是大家聚會議事的地方。教坊大小不等,有的由幾十戶至上百戶人家組成,有的由幾百戶或上千戶人家組成。但不管大小,各教坊之間均獨立存在,彼此之間無隸屬關(guān)系。
門宦制度是伊斯蘭教蘇非派神秘主義與回族封建宗法制相結(jié)合而形成的一種宗教制度。門宦既是中國伊斯蘭教的一種教派形式,又是一種宗教上層的高門世家。其特點是:教主被神化,既是門宦教徒的精神領(lǐng)袖,又是其世俗領(lǐng)袖,享有世襲的、至高無上的宗教神權(quán)和政治經(jīng)濟特權(quán)。不僅活著時受教徒崇拜,死后還在墓地建立拱北(陵墓),以供教眾朝拜。到解放前后,回族伊斯蘭教門宦約有四五十個之多,其中以哲赫林耶、尕德林耶、虎夫耶、庫布林耶勢力最大,習(xí)慣上稱為“四大門宦”,每個門宦都有自己的歷史和特點。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國家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經(jīng)過民主改革,廢除了宗教剝削制度,門宦之間的偏見,教派之間的斗爭已日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