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臭名昭著的女人販子 陳蓮香為什么只判十年(被拐兒童超過40名)
半夏微瀾
提到拐賣兒童這個話題,很多人不經都會恨得牙癢癢,畢竟拐賣兒童可是會讓一個又一個的家庭支離破碎。這里就有一位中國臭名昭著的女人販子,她拐賣兒童多達40多名,然而最終判刑卻只判了十年。那么,陳蓮香為什么只判十年呢?或許看完下面的內容,你會知道原因。
陳蓮香的犯罪經歷
陳蓮香,女,1950年7月17日出生,于2010年9月27日被通緝,陳蓮香有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2010年10月20日陳蓮香在欽崇高速公路第五標段一隧洞出口處被抓獲。2011年6月22日作出刑事判決,以陳蓮香犯拐賣兒童罪,判處陳蓮香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1、案件偵破經歷
2010年9月27日,公安部發(fā)布A級通緝令,對陳蓮香等10名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公開通緝。福建省公安機關高度重視,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開展查緝工作,10月18日,獲悉陳蓮香出現(xiàn)在廣西防城港上思縣,即趕赴廣西實施抓捕;10月20日,與廣西防城港市公安機關密切協(xié)作,在欽崇高速公路第五標段一隧洞出口處將陳蓮香抓獲。
2、為保護孩子安全
那么,陳蓮香為什么只判十年呢?有法律專家說:陳蓮香沒有被判處死刑,一是因為沒有達到處以極刑的標準,二是如果對人販子判處死刑的話,他們可能會為了不暴露行跡而殺害拐賣來的孩子們,這才是我們最不想看到的事情。此外,經審理查明,罪犯陳蓮香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2015年被評為監(jiān)獄表揚,確有悔改表現(xiàn)。以上事實有罪犯月評審表、年度評審表、獎懲審批表等證據證實。
3、服刑期間有所悔改
服刑期間,因確有悔改表現(xiàn),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8日作出(2013)榕刑執(zhí)字第6833號刑事裁定,減去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執(zhí)行機關福建省女子監(jiān)獄于2016年9月1日以該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xiàn),提出假釋建議書,報送本院審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從陳蓮香的犯罪經歷來看,她的罪行自然是令人不恥的。那么,陳蓮香為什么只判十年呢?其實這主要是因為公安部門考慮到被拐賣兒童的安全問題,畢竟有40多名兒童都已經流散在外地,難以找回。再加上她本人的罪行并不致死,所以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來考慮,法院只判了陳蓮香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