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是一回事
小谷君
《禮記·檀弓》曰:“幼名,冠字。”人一生下來,就得由父母起個名,這個名稱為“小名”或“乳名”。等長到20歲,可以綰起頭發(fā)戴上帽子,即成人了,還得由父母鄭重其事地為其舉行“冠禮”,再給他起個名,這個名就叫“字”,也叫“表字”。這表示他“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復(fù)稱其名,故冠而加字”。
因而,古代平輩之間甚至一般關(guān)系的尊長對晚輩都要該以“字”來稱呼對方,以示尊重,自稱則必須用名。因此,“字”雖然是自己的,卻是為外人稱呼自己的時候準(zhǔn)備的,自己從來不去使用。劉備、關(guān)羽和張飛都可以稱諸葛亮為“孔明”,但諸葛亮卻只能稱自己為“亮”,不能自稱為“孔明”。
除此之外,名與字之間還有別的不同功能:“名以正體,字以表德?!眿雰撼錾潦?,父母和長輩顯然無法斷定其將來德行如何,因此,為孩子取名一般都選擇意思比較寬泛的字。待孩子長大,至弱冠之年,其個性、稟賦包括缺點已為外界所了解,此時,長輩再為其加冠表“字”就有了表揚、勸誘、敦促之意。《白虎通義》云:“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蓋名之與字相比附故。”“名”與“字”或相補、或相承、或相反、或相關(guān)、或相近。二者在意義上往往存在著相同、相近、相關(guān)或相反的關(guān)系。如杜甫字子美(甫,男子美稱)、韓愈字退之、岳飛字鵬舉、唐寅字伯虎又字子畏……這些皆為意義相關(guān)、相補。
名、字之外又有號,名字一般是父母長輩給的,自己不能隨便更改以示對親長的尊重。號則是朋友或自己取的,自由發(fā)揮的空間較大,更能體現(xiàn)出強烈的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