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葬禮習俗(2)
江晚吟
初 喪
古代,病人在彌留之際或初喪,要舉行招魂儀式,稱之為“復”或“復魂”。招魂儀式由巫祝主持,親屬身穿特殊服裝,從房屋的前方爬上屋頂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便直呼名字,共呼三長聲),以期死者魂魄返歸于衣,然后從屋的后方下來,把此衣服敷在死者身上。這一習俗明代以后逐漸消失,但在福建一些地方尚有影響。
初喪時,孝眷必呼天喚地號啕大哭,呼叫死者名字,除了悲傷外,還希望通過呼叫聲把死者的靈魂叫轉回陽間。在詔安等地,招魂時先焚香禱告一番后,喚來一只狗,用陶瓷器皿猛擊它,使狗疼痛發(fā)出慘叫聲,陶瓷器皿也落地有聲,然后孝眷才可放聲大哭,俗謂之“開聲”。在大田,屬龍、蛇、鼠生肖的死于午未日,屬虎、馬、兔生肖的,死于子、丑日,屬牛、雞、猴生肖的人死于酉、戌日,屬犬、羊、豬生肖的人死于卯、辰日,孝眷不能哭喪,待忌辰過后才可號哭。
與古代招魂禮俗相反,在福建民間更普遍存在的是送魂禮俗。閩南一些市縣,病人彌留之際或初喪,要請僧道誦念“往生咒”,懸掛“幡仔”于帶葉竹枝上,希望亡魂早歸陰間。
閩西北一帶還要焚燒紙衣、紙人、紙屋、紙轎等,讓死者帶去陰間,有的地方在紙轎里還寫有死者名字或放有照片、畫像,象征送亡魂上路去陰間。在福州,病人初斷氣時,請僧道誦經,將燈掛在架上不停地轉動,子孫眷屬環(huán)繞死者號哭,俗謂“搬藥篩”。其費用由出嫁女負擔,無出嫁女則由喪家自負。此俗在明代即已流行,明代謝肇淛云:“閩俗于初屬纊之時,有女適人者,則婿家延巫,置燈輪轉之,男女環(huán)繞號哭,謂之藥師樹?!?/p>
福建絕大多數地方在病人初喪時,要在遺體的足部下方(有的地方在遺體頭部上方)點一盞油燈或一支蠟燭,稱“長明燈”或“腳尾燈”、“腳尾燭”,此燈火不能熄滅,一連點七天七夜,寓意為死者照明赴黃泉之路。同時要點上冥香,焚紙錢,供上一碗干飯,飯上插一雙筷子,放在死者的頭部上方,俗稱“枕頭飯”,又稱“走路飯”。在泉州等地,初喪時,孝子立即到街上買一陶缽,裝上土,并撿一瓦片,陶缽放在遺體前用于插香,瓦片用來燒紙錢。燒紙錢時哭道:“給你買路走,給你買路過”。寓意為死者去地府時提供買路錢。在當地,所供“枕頭飯”上加一熟雞蛋。在上杭,初喪時,孝眷要將空飯盒放在鍋里煮,俗稱“駁氣飯”,寓意子孫后代綿延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