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故事(6)
赤奮若郎
十一、刻木事親
原文:漢丁蘭,幼喪父母,未得奉養(yǎng),而思念劬勞之因,刻木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針戲刺其指,血出。木像見蘭,眼中垂淚。蘭問得其情,遂將妻棄之。詩贊:刻木為父母,形容在日時。寄言諸子侄,各要孝親闈。
譯文:東漢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丁蘭,幼年父母雙亡,他沒有機會奉養(yǎng)行孝,因而經常思念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于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對待雕像如同活人一樣(凡事均與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自己才用,出告歸省從不懈怠)。她的妻子因為日久生煩,對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用針偷偷地刺木像的手指玩,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后來木像見到丁蘭后,眼中垂淚。丁蘭查問妻子得知實情,就遂將妻子休棄。
十二、涌泉躍鯉
原文:漢姜詩,事母至孝;妻龐氏,奉姑尤謹。母性好飲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魚膾,夫婦常作;又不能獨食,召鄰母共食。舍側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日躍雙鯉,取以供。詩贊:舍側甘泉出,一朝雙鯉魚。子能事其母,婦更孝于姑。
譯文:東漢四川廣漢人姜詩,對待母親非常孝敬。后娶妻龐氏,她對婆婆照顧的更加周到。姜詩的母親天生喜歡喝長江水,其家距長江六七里路,龐氏親自去江邊水奉養(yǎng)。老太太還特別愛吃魚肉,夫妻就經常做魚給她吃。老人還不愿意自己獨自吃,要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天氣惡劣,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便將她逐出家門。龐氏求住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換錢買好吃食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子旁邊忽然涌出泉水,味道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從中躍出,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