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獨特的婚俗
冗詞
在泰安有一種獨特的婚俗,夜里娶媳婦。據說,無論是屬虎的、屬龍的,都有犯相,都有忌諱,比如,雞忌虎、馬,白天嫁娶,屬雞的,難免會碰上屬虎的和屬馬的,這是犯大忌的。而夜里嫁娶,即使碰上了,黑燈瞎火的,看不清楚,權當沒看見,也就不會有"倒霉"的事了。因此,幾百年來,在泰安市郊,這種習俗沿襲至今。
泰安近郊,嫁閨女都要"查日子",也就是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確定哪月哪日迎娶最好。一般是要避開自己的出生月份和父母的出生月份。但也有避不開自己或父母的出生月份的,因為除這個月份以外,其它月份對新郎、新娘都不利,所以只得定在父或母出生的月份,在這一個月內不能與父母見面,叫"爺娘月,不見面"。泰安人又將爺娘月變通了法兒,待嫁的女兒可以回娘家,不過,只準說話,不許見面,娘兒倆只能隔墻交談,只聞其聲,不見其人。閨女出嫁,娘要在陪送的箱子里押上棗、栗子、花生、一對芝麻階、一對豆階。寓早立子,男孩、女孩花著生;芝麻階、豆階意為:押上一對芝麻階,生個孩子好做官兒。
婚俗流傳到現在,可以不押這些,但最要緊的一件催生襖還是必須送的。據說閨女出嫁后,第一個冬天還一定要穿上娘家送的襖,這樣就會早早生個胖小子。另外一層意思,就是娘希望女兒早生貴子,在婆家能有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