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煤礦習俗
善靜
舊時從事煤炭生產(chǎn)的人,身份不一。在同官縣(今銅川市)礦區(qū),有由封建窯主控制的舊式煤窯,以土法開采,窯工多為喪失了人身自由的工奴。民國后期,由陜西省政府及隴海鐵路局合辦的同官煤礦中,開始出現(xiàn)了產(chǎn)業(yè)工人。陜西省一些農(nóng)村中,采煤是農(nóng)民的副業(yè)。
一、窯工來源
炭窠(舊式煤窯)中的窯工,多數(shù)是窯主派爪牙抓來的。也有因欠了窯主的債而下井挖煤抵債的。自愿充窯工者不多。
建國前,同官陳家河炭窠窯主勾結官府,與軍、警、土匪合伙,在同官、富平、蒲城交界的老虎橋、宮里橋、東梁山等地設下埋伏,強行綁架路人下井;又冒充國民黨軍便衣,以抓壯丁為名,抓人下井;還在廟會、戲場假設賭場,復又以“查賭”、“抓賭”為名,捕捉賭徒下井。窯主還挖空心思,派出親信、把頭,偽裝成馱炭客,四處游說,騙人上鉤;或打著雇麥客、叫短工的招牌,使許多人落人圈套。抓來騙來的窯工,被強行送入井下。上井后武裝押解關入黑窯。黑窯一面靠崖,三面高墻,大門上鎖,門口有持槍把頭守衛(wèi)。吃飯由伙夫從一個小窗孔遞進去。窯內(nèi)有大炕,沒席沒被褥。人擠得滿滿的,連腿都伸不直?!靶菹ⅰ睅滋旌螅直谎航庀戮?,終身為其挖煤,工錢分文不給。
頂債或自愿充窯工者,30年代之前,工錢以饃代之。每人每班掙2~4斤蒸饃。井下工作繁重,一天干十七八小時,許多窯工掙的蒸饃還不夠自己吃,吃超了就又欠下窯主的債。這些債驢打滾利息,窯工永遠也還不清。還不清債就別想離開炭窠。
30年代后期,開始改為工資制。開始工資很低,窯工多次罷工,迫使窯主逐步增加工資。1937年,一般工資為一斗半麥子。但窯主不斷提高蒸饃價格,又在井下兜售鴉片煙。許多窯工因勞累過度,體力不支,怕挨打而借助鴉片提神。這樣,一個個又落入了魔掌,只好一輩子給窯主挖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