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僧淺說十二因緣哲理(2)
統(tǒng)維
行 —是依過去世煩惱,而造作的善惡行業(yè);乃是生命體中,一種盲目隨緣妄動的意志。大乘義章有云:「內(nèi)心涉境,說名為行?!咕闵嵴撛唬骸感忻熳鳌!鬼槒挠袨榉ㄖ蚓壖凵茞盒袠I(yè),遷流于三世。所以「行」其本質(zhì),就是業(yè)力。
識 —即第八意識。此識隨業(yè)受生,為過去世業(yè)力所驅(qū),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于有緣父母交媾之淫光現(xiàn)處,以起一念愛心(男則愛母憎父,女則愛父憎母),于父精母血之中納識為胎。于是生死禍根將此形成,一切眾苦從此而來;此為現(xiàn)世受胎之最初一念也。
名色 —是識的認(rèn)知對象,為有情生命形成的要素。由于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而成胎為色。因?yàn)槌跬短r(shí)六根未成,識心不能顯發(fā)其了別功能,但有心的名稱,無心之作用,故不稱心而稱名。形成亦未全;五官不具,故不稱身而稱色,此為嬰胎初凝,還未完成六根之第一階段也。
六入 —即六根,在母胎十個(gè)月中,由名色漸漸成長,到眼等六根定備,開始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此為有情一生受用的自體。
觸 —是對外界刺激的接觸。嬰兒自初生至二、三歲時(shí),心識未開,六根對六塵但起單純的知覺,而未識別苦樂,無憎愛之心。此為六根對境所起的一種作用。
受 —是生命體接觸外界刺激后,根塵相對,于違順二種意境上,起苦樂之受。孩童當(dāng)至四、五歲以后,漸對事物有所識別,知道領(lǐng)納一切意境所感之苦樂,能分別好丑,唯不生貪愛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