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嫁女兒回娘家的風(fēng)俗(2)
聽風(fēng)醉
四、河南
河南一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閨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闔家團圓,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日,恐媳婦回娘家舉家不團圓。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鹿邑縣有“正月十六請(閨女),二月二送,一輩子不生病”的俗語。
五、山東
山東的風(fēng)俗是初二回娘家。按照傳統(tǒng)習(xí)俗,大年初二女兒回娘家是一件很鄭重的事。女兒女婿要提前備下糕點、水果、煙酒等幾樣拿得出手的禮品。娘家要擺兩三桌豐盛的宴席款待女婿,每桌都是八個碟子四個碗。
六、梅州
梅州客家人,年初二起,婦人“轉(zhuǎn)外家”(回娘家),探望父母、兄弟。凡在上一年新婚的,夫妻同到岳父母家拜見岳父母及長輩,稱為“新姑丈上門”。 到了第二年以后都要一直延續(xù)下去。
七、赤峰
赤峰有這樣的習(xí)俗,出嫁的閨女回娘家,婚后第三天(算上結(jié)婚那天)回門(不過夜,當(dāng)天返回),同丈夫一起回,要帶禮品。住家(住娘家,一般帶孩子,不帶丈夫,丈夫可以送到娘家)要避開幾個重要的日子:過年那天(臘月三十或二十九)、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八月十五等。人們的解釋不免有迷信的,但主要是為了限制不讓住得時間太長,住時間太長,一是誤婆家的事,二是誤娘家的事,已出嫁的閨女是客人了,不免要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