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婚俗“六禮”
小尼和小瑪
古時潮俗婚禮的“六禮”是指:
一,納采。俗稱作“定親”,由媒人為男女兩家通言,女家已許,男家才納采(取)女之禮;
二,問名。俗稱“合八字”,即問女之名及她的生辰八字;
三,納吉。合“八字”得吉后,由媒人復告女家;
四,納征。俗稱“壓定”或“下財禮”,即納聘金;
五,請期。男家擇定結婚吉日,以告于女家之禮;
六,親迎。吉期至,婿親往女家迎新婦。如上是婚禮,與俗禮略有不同,俗禮也有因地而異。
六禮中的“親迎”,是指婿親自至女家迎回新婦,在古代具有一定的含義和禮節(jié)。《公羊傳?隱公二年》注:“禮,所以必親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白虎通?嫁娶》:“必親迎授綏者何,以陽下陰也,欲得其歡心,示親之心也”。“綏”是上車時挽手所用的繩索。在禮節(jié)上,還有騎馬前往、御輪三周及至婦家的諸多繁文縟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