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文化中的“語言”忌諱
奇穎桑
千年文化中的“語言”忌諱
山東一帶喜稱“二哥”忌稱“大哥”,據(jù)說是與“武松”的傳說有關(guān)。武松排行老二,長得高大魁梧,因在景陽岡上打死一只猛虎而被民間稱為“打虎英雄”;武松的哥哥武老大卻長得矮小丑陋。但光是這些還不足以形成忌稱“大哥”的禁忌。主要的恐怕還在于武老大的媳婦和西門慶勾搭成奸一點(diǎn)上。人們忌稱“大哥”實(shí)際上是怕像武老大一樣,成為一個(gè)“妻子和人亂搞的”人。這種人,民間又稱做“王八”、“烏龜”。龜,在唐宋以前是與龍、鳳、鯪合稱為“四靈”的神物,人多視為祥瑞,并不見有什么忌諱。以龜命名的人也不少,如李龜年、陸龜蒙等等。元代以后,開始用龜來羞辱娼妓之夫或妻子外淫之夫。據(jù)說是因?yàn)?,龜不能交配,縱牝者與蛇交之故。現(xiàn)在這種忌諱仍然流行,若罵人為“龜兒子”、“王八”,其必勃然大怒。民間忌言“醋”,稱“醋”為“忌諱”,也與性行為有所牽連。因?yàn)樗壮J前亚閳錾蠍鄱始傻娜苏f成是“愛吃醋”的。實(shí)際上,不但非正常的性行為會形成某種語言上的禁忌,就是正常的性關(guān)系也會形成某種語言上的禁忌。例如,民間嫁女忌說“嫁”而要說“出門”或“成人”,懷孕、生孩子不說懷孕、生孩子,而說“有了”、“添喜”等等。
中國人向有尊祖敬宗的習(xí)俗,祖先的名字和長輩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諱。漢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哈薩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許多民族的祖先崇拜習(xí)俗中都有這一類禁忌事項(xiàng)。鄂倫春族認(rèn)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對祖先的不尊,恐觸怒了祖先而降災(zāi)于子孫。對于長輩,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長輩的名字告訴別人。否則,認(rèn)為家中會生下沒有骨節(jié)的孩子來。如果有什么物件與長輩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個(gè)名稱,改一個(gè)說法。否則,就要折壽早夭。漢族不論說寫,都忌言及祖先、長輩的名字。司馬遷寫《史記》,因其父名“談”,所以把“趙談”改為“趙同”,把“李談”改為“李同”;六朝時(shí),有人為避家諱“桐”字,把梧桐樹改稱做白鐵樹;清朝劉溫叟,因其父名“岳”,竟終生不聽“樂”。可見歷代家諱之嚴(yán)。直至現(xiàn)時(shí),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長輩的名字,更不能叫長輩的乳名,與長輩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諱。尤其忌諱的是,晚輩的名字絕對不能與長輩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諧音字、同音字。否則,認(rèn)為不尊長,是“欺祖”的行為。
不但晚輩忌呼長輩名字,即使是同輩人之間,稱呼時(shí)也有所忌諱。在人際交往中,往往出于對對方的尊敬,也不直呼其名。
在給孩子起名字的時(shí)候,忌諱也很多。避忌與祖先、長輩之名同字、同音之外,還要考慮命相克妨,比如,命中缺金,忌諱以火或火旁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