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年俗禁忌趣談
迎夏
古老的巫峽大地,千百年來形成了獨特的年俗,一系列的禁忌便是其中一個重要內(nèi)容。
在巫山,一進入臘月,尤其是過了二十三也就是小年之后,就有很多忌諱。忌諱說病、死、老等不吉利的詞,忌諱吵架、罵人、斗毆等。
吃團年飯時忌諱最多:準備的菜里不能沒有豬頭、豬尾,象征有頭有尾,要有魚,預示年年有余;吃飯時不能泡湯,否則來年要垮地,出門容易下雨;碗里的飯、盤里的菜特別是魚,不能吃完,預示財物有余;每一盤菜每一個人都要動一下,象征著全家和和美美;吃飯時,都要說吉利的話,高興的話;忌諱小孩在吃飯時哭鬧,大人要想方設法哄小孩高興;吃飯結(jié)束時,忌諱說“吃完了”,要說吃飽了。團年飯后,要趕緊做好第二天即來年正月初一的飯,稱為“接年飯”。
“三十的火,十五的燈?!被馂橐患抑?,大年三十晚上,一定不能讓自己家中的火熄滅,燃燒得越旺越好,并且要一直燃燒到來年。而正月十五這天,燈也是不能熄滅的,即使人睡覺了,也要保證燈火通明,照到大天亮。
大年初一,禁說不吉利的話;不許小孩哭鬧,吵架;不得打碎盆、碗等家具,認為打壞器物是破產(chǎn)的預兆,如果有打碎現(xiàn)象,得趕快說“歲(碎)歲平安”;不準動刀(主兇殺)、針(主長針眼)、剪(主口舌之爭),團年之后就要將刀、針等藏到隱蔽的地方;不準看病、吃藥,否則一年到頭都會生病;忌五更提人的名字,忌天亮之前大聲說話、呼喚姓名或催人早起;忌在被窩中打噴嚏不止,以為不祥之兆,主有病災;忌拜年于床前,年初一,各家爭相早起,忌別人拜年時自己還躺在床上,若受拜者臥床未起,必以為大不吉利,兆年內(nèi)將有病災;忌汲井水,認為此日為井泉龍王歇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