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
宸影殤
婚姻問題一直都是一個社會公眾問題,家暴作為導致婚姻破裂的一大元兇自然也是人們關注的熱題。那么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呢?一起隨小編來看看吧。
夫妻之間如果只是小爭論還好,如果上升到家暴的程度,那么就比較嚴重了,甚至可以考慮離婚了。畢竟家暴對身心都是一種摧殘。那么通常情況下,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呢?下面就一起隨吱客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于虐待罪也是要告訴才處理的,就是只有被害人自己向有關機關提出訴訟,才會得到解決。除非是造成了特別嚴重的結果,因此,受害人在遭遇這些暴力行為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收集相關證據(jù),沒有證據(jù),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那么,如何進行證據(jù)的收集呢,以下進行了簡要的羅列:
(一)在對方使用暴力時,要盡量讓鄰居、居民委員會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婦聯(lián)機構進行處理,并將相關的書面記錄予以保存,可為以后作為證據(jù)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門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出警記錄能夠證明該案案由、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記錄了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暴力行為的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當事人對于這種證據(jù)一般是無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調去、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當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師到法院的申請調查令進行調查。
(三)當事人可以對自己所經歷的家庭暴力,進行錄音或是錄像,這種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jù)的一種,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存在,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jù)相互印證,該部分證據(jù)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四)醫(yī)院的一些診斷書或是實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證書》,醫(yī)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輕重傷的診斷證明,還包括診斷機構所作出的診斷證明書。
以上就是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的內容介紹,當然上面所列出的,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jù)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離婚案件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如需了解更多離婚方面的小知識,請繼續(xù)關注吱客網生活維權常識欄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