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鄉(xiāng)村宴請習俗
藝碩子
宴請在農(nóng)村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宴請時,從設席、坐席、上菜到散席都有一套非常講究的規(guī)矩。
農(nóng)村宴客多用方桌,四方設座。按桌縫可擺為橫端、直端兩種席,鄉(xiāng)宴多用直端席,直端席桌縫順堂屋軸線,共坐十人。進門靠右一方上首為一席,下首為三席,一席對面為二席,三席對面為四席,上方為五、六、七席,下方為末席,俗謂“腳肚子朝大門”。末席右端的席位為末座,是陪酒者的座位。婚喪喜慶等大型宴席,數(shù)桌同開時,桌席又有主、次之分。一般以位于中堂最里面的一桌為主席。
橫端蘇席桌的擺法是把方桌從直端方向車轉(zhuǎn)九十度,這樣,原正席桌上橫方即成了首座方,也即首座方背靠堂屋正壁,面朝大門。首座方右首為一席(首座),左首為二席即從席,首座左手方為三、四席,謂之陪席,陪席對面自上而下五、六、七席,一、二席對面右起八、九、十席。相傳蘇席是源自蘇東坡的坐席習慣。蘇東坡在民間辦案時,為了能和群眾面對面交談以及便于對一些人觀察,總是喜歡背靠堂壁面朝大門地坐在那里。后來,人們視這坐方為首座方。為了區(qū)別于正席的上橫,就把桌縫轉(zhuǎn)了一個直角,席稱也就冠為蘇席了。辦案是件嚴肅的事情,故蘇席多用于具有嚴肅氣氛的場面。后來,漸漸演變擴大到喪葬祭祀。蘇席雖然有了明顯的座次,但具體對號入座是比較麻煩的,如辦喪事,死者若男,座席順序以男為線類推為:外婆家,祖姑家,岳父家,伯叔家,姨娘家,兄弟家等;死者若女,則為:娘家,丈夫外婆家、祖姑家,姨娘家,伯叔家,丈夫兄弟姊妹家等。
圓桌席為正席與蘇席的混合席,桌縫可擺與堂屋軸線同一個方向。面朝大門的為一席,面朝堂壁的為末席,首末連線的兩邊,單數(shù)的在右,雙數(shù)的在左,自上而下依次排列。這種桌席最多可坐十六個人。
雖然舊時種種設席,致使人們座席觀念根深蒂固,但人們在就座時,仍以謙讓為風尚。即便是被宴請的主客坐上席,其也要推辭一番才肯落座。特別是在來客不分主次的宴請中,入席者亦都能主動依年齡、身份及與主人關系等拉讓座位,體現(xiàn)了賓主有致、長幼有序、人皆有情的傳統(tǒng)淳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后,隨著社會精神文明程度提高,人們設席觀念有了改變,如蘇席,由于排座繁瑣,又無多大必要,就漸漸地淡薄了它,以至現(xiàn)在婚喪喜慶同用正席了。圓桌席也有了 “圓桌不認向,座次無大小”的新觀念。
舊時筵席,一般是以雞、魚、肉為主的“三牲席”(又稱“三牲飯”)為重席,即人們通常所說的“桐城珍席”。開席時,頭三杯酒由陪客者或執(zhí)壺者先請,俗謂“東不請,客不飲”。三巡酒后,主人按席次依次敬酒,并招呼大家多吃菜多喝酒。桐城人好客喜勸酒,但又很注意節(jié)制,一般以飲者飲至滿意處為止。飲酒間,如有誰歇酒吃飯,須給在座者打聲招呼,說聲“不禮貌,先吃飯”之類的言語,切勿悶聲不響地端碗就吃飯。主人或陪酒者要給誰揀菜,應單獨用一雙筷子。湯水之類的菜肴,應放進公用勺。喝湯者切忌用公勺舀湯嘴邊喝。飯畢,畢者應起身舉筷,遍告大家“慢慢吃”,并把筷子平放在碗口上,意為人離但仍陪著大家吃。陪客者或主人應等客人全部吃畢才能放碗。
“出門三五里,處處有鄉(xiāng)風”,桐城各地宴規(guī)除上述“大同”外,還有不少“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