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之最 蒙古族的酒文化(6)
景葉子
六、酒的禁忌禮節(jié)
蒙古人把酒作為飲食之最來重視,所以,不僅有飲用它的固定禮節(jié),而且,還有許多方面的禁忌禮節(jié)。
忌諱隨意的過分飲酒,酩酊大醉。蒙古人提倡“四十歲時只可品嘗,五十歲出頭放開一點(diǎn)兒喝,六十歲才可用酒取樂”或“過分飲酒等于活受罪”的深刻認(rèn)識。所以在耐日那達(dá)慕上忌諱酒過三杯。飲用阿日哈、達(dá)日蘇(達(dá)日蘇、蒙語、漢意為黃酒)之后,忌諱談話說它為“苦的”或“烈性的”,因?yàn)?,蒙古人視為酒是飲食之最,所以,不能說它是苦的或烈性的,在蒙古人的心目中酒只是香的或甜的。
忌諱站著品酒或飲酒。忌諱沉湎于酒里面,否則成為酒鬼,傷身體,誤事情,重則喪命。忌諱在父母、長輩跟前喝酒吸煙。如果實(shí)在有應(yīng)酬則給父母許可后,便可禮節(jié)性的喝一點(diǎn)。敬酒的時候,忌諱在客人的手上斟酒,必須把酒杯接過來,斟好后用雙手敬上,否則等于輕視客人(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