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買到高仿品怎么維權
半獸人
朋友圈里那些聲稱名牌服飾名牌包包的奢侈品,其實很多都是高仿品,那么,微信朋友圈買到高仿品怎么維權呢?
朋友圈又被戲稱為“廣告圈”。朋友圈“琳瑯滿目”的商品,讓你足不出戶便可買到需要的東西,的確方便了生活,也更符合新一代消費群體的生活方式。但是,大家也同時存在這樣的感受,朋友圈所銷售的商品質量參差不齊,有時賣家明明說是正品,收到竟然是高仿品,著實讓消費者郁悶又氣惱,那么,微信朋友圈買到高仿品怎么維權呢?
首先我們來談談微信朋友圈購物注意事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受知情權,朋友圈購物時,消費者依然可以照此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等,以便自己更好選購商品,如果經營者不能提供前述信息,則消費者應當謹慎注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而朋友圈的微商大多使用的是昵稱,交易過程中也不易獲悉其真實名稱,造成消費者在購買假貨后很難維權。對此,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應當要求朋友圈經營者提供真實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碼、個體工商戶字號及經營場所,并保存照片信息,以防經營者出售商品后就人間蒸發(fā)。
很多消費者沒有向經營者索要發(fā)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習慣,朋友圈購物時,此種現象更是普遍。購貨憑證和服務單據,是消費者證明自身與經營者之間存在買賣或服務關系的直接證據,否則朋友圈購物是通過微信聊天方式進行商談,再運用快遞物流方式進行發(fā)貨,一旦聊天記錄被刪除,加之商品又不是特定的種類物,很難找到與經營者之間存在買賣或服務關系的證據,假如經營者不予認可,則消費者也束手無策。為此,朋友圈購物時,消費者依然應當要求出售商品的經營者,提供發(fā)票等購貨憑證,并妥善保管。
消費者應當盡到謹慎付款的義務。朋友圈購物,雙方協商一致,消費者多愿意通過微信紅包、微信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而此種付款方式,并不能明確收款主體,也不能表明付款用途。對此,消費者付款時最好可以要求經營者提供銀行賬戶或者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以便清晰知悉資金的流向,同時,付款時應當備注資金用途,以加強資金與購物商品之間的關聯。另外,付款之后,應當及時將微信聊天記錄、付款記錄、付款憑證等截圖保存。
信用評價作為電子商戶生存之本,備受重視,同樣,朋友圈的經營者也是一樣。為此,假如消費者在朋友圈購買了假貨,除了要求經營者退貨賠償外,還應當在朋友圈中及時進行評論,讓其他人員可以了解該名經營者的信用狀況,以信用評價的方式逼迫不良者退出市場。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受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因此,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時,應當第一時間觀察商品是否存在瑕疵或缺陷,并及時進行使用,以發(fā)現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現象,防止拖延造成七日無理由脫貨權利的喪失。當然,消費者除了以上自力救濟維護自身權利外,還可以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協會或消費者組織進行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因此,如果在朋友圈不慎買到高仿品,應當及時將與賣家的交易記錄、聊天記錄截圖,及時向微信客服進行投訴,對于用戶舉報較多、涉及銷售假貨、詐騙和商業(yè)侵權的個人微信號,經核實后,騰訊公司會對其實施凍結、永久封停等處罰。另外,還可以投訴到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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