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猴子案件怎么回事 制造商業(yè)噓頭的法庭諧劇自導自演
靜靜子
許多對這起案件聞所未聞的人,會顧名思義的認為這起案件和猴子有關,然而事實與之大相徑庭。這起案件和“進化論”有很大的關系,并且猴子案件最終導致了諸如政教分離等問題。造成的影響一直持續(xù)到現在。
美國猴子案件怎么回事
猴子案件指的是田納西州的一名物理教師思科普斯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教唆下,以身試法,其在課堂上講授“人是由低等動物進化來的”,然而這在美國田納西州法律當中是禁止的,因此思科普斯被逮捕并且進行了長達八天的審判。
這一案件的審判圍繞著諸多方面,如陪審團的選擇、“禁止在課堂上講授人是由低等動物進化來的”這一法律是否合乎憲法的辯難所進行的投機的法律運作、是否采信專家們對于進化論和《圣經》的睜眼的辯論等問題。
美國猴子案件的起因
美國猴子案件的起因可以分為直接起因和間接起因兩種,直接起因是拉菲耶在代頓經營著一家不景氣的煤鐵公司,其想要通過某種公共廣告效應來達到使投資者能夠注意到代頓的工業(yè)潛力。因此其和人研究了一起可能的違犯進化論法的審判案。實際上就是自導自演的意在制造商業(yè)噓頭的法庭諧劇。
美國猴子案件的間接原因則是政治和宗教以及哲學相融合方面的原因,布萊恩是美國三屆總統競選的候選人,其曾經進行過“《圣經》是真的嗎”演講,這個演講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巴特勒提案的通過。
美國猴子案件的結果
1927年1月27日,田納西高等法院判決“認定巴特勒法案是合憲法的,并被思科普斯所違犯”。最終思科普斯被判有罪,并且被處罰100美金。這就是美國乃至世界上最著名的審判案:美國猴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