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平壯瑤族民俗風情
北凌萱
壯族
遷徙及分布
桂平市壯族除部分土著外,其余均從外地遷徙而來。另一部分來自貴州,另據(jù)壯族民間族譜記載,一部分則從廣東遷到平南再遷入本市。
服飾
壯族男女慣穿自織自染的棉、麻布服裝(冬棉夏麻)。男穿對襟唐裝衫,正襟設上小下大四個對稱口袋,中間釘七或九對布紐扣,袖窄而長,低衣領,緊身;穿直筒、無褲袋的唐裝褲。女穿右開大襟唐裝衫,壯語稱“布凹部”,衫寬大,長過臀,以藍、白、黑等色布鑲邊,低圓領,袖寬短,從右肋至衫腳釘五對布紐扣;穿直筒、寬腳、長僅過膝、無褲袋的唐裝褲。
女青年和少婦的汗衫(內衣)織以各種花紋圖案,圍裙配以色彩艷麗的自織絲帶和花紋圖案,勞動時纏綁腿;未婚姑娘額前留齊眉劉海,少婦則不留劉海。中年以上婦女將頭發(fā)盤髻于腦后,汗衫素色,圍裙稍寬,無花紋圖案。男女均穿自制船形布鞋,女鞋尖頭且上翹,繡有各色花紋圖案。解放后,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及受漢族影響,壯族日常服飾與漢族相同,但節(jié)日、走親戚或婚喪嫁娶時仍有人穿著壯族服飾。
風俗習慣
歌圩。
壯族稱“圩臥”。本市壯族歌圩始于明末,持續(xù)約三百多年。逢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七月初七、十四,八月初二、十五,九月初九,村民不約而來,集成歌圩,尤以三月初三歌圩最為隆重。過去最熱鬧的為武平里(今石龍鄉(xiāng)永興村背嶺)歌圩。歌圩設有飲食攤、雜貨攤、百貨攤、染布攤等。每逢歌圩,男女身著盛裝趕圩,途中即興唱起山歌,所謂“一路歡情一路歌”。對歌者多為男女青年,以對歌尋找終身伴侶。
民國《桂平縣志》記載:“潼人放浪在春秋佳節(jié),籍歌唱以會男女?!备枸咨?,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物色到合意對手后,先唱“見面歌”試探,確定對方為意中人時,即邀約對歌。有的還請歌師出謀獻策,以取勝對方。
對歌后,傾心相愛的男女青年便雙雙離開斗歌場地,到幽靜之處再用“初交歌”、“深交歌”、“相思歌”互傾愛慕、思戀之情。若確定為情侶,男方贈給女方鏡子、手帕,女方贈給男方絲帶或刺繡手帕等為定情信物。
歌圩結束時,定情雙方互唱“分別歌”后各自歸去。定情后的第一個中秋節(jié),男方要送月餅、苧麻或白汗衫給女方,女方則回贈水煙筒、絲帶等給男方。
民國初年(1916年前后),政府以有傷風化為由,曾強行取締歌圩。但在田間勞動或節(jié)日仍有人放聲歌唱:“山歌好唱山里長,山歌好聽田里生,歌苗長在連情樹,歌藤長在連心根”等傳統(tǒng)山歌。
1988年,石龍鄉(xiāng)政府組織建國以來首次“三月三”歌節(jié)活動,參加者來自貴縣、武宣、平南等縣,有3萬多人。除對歌外,還舞龍、舞獅、舞牛、舞蝴蝶等助興,熱鬧非常。
婚俗。
本市壯族婚姻儀式與漢族基本相同,惟壯族姑娘出嫁后至懷孕前,有不落夫家的習俗。新婚之夜夫妻不同房,鬧完洞房后,新娘與“伴娘”共寢。
翌日,新娘回娘家與父母共同生活,逢農忙、節(jié)日或辦喜事才回夫家住幾天,有的長達一兩年乃至三五年,直至懷孕才回夫家定居。80年代后,石龍鄉(xiāng)的永興、群樂、安旺等村一些壯族青年已逐步改變了過去的習俗,姑娘婚后即到夫家定居,夫妻共同生活。
七月七。
農歷七月七為壯族祭鬼節(jié),家家戶戶包三角或條形米棕,殺雞祭祖。親戚朋友互相來往,每戶設筵席少的兩三桌,多的十幾桌。出嫁的婦女,當年娘家有親人去世的,須于七月初六回娘家燒“衣(紙衣、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