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結(jié)婚習俗(3)
美霞氏
閩南奇異的婚俗
一、初識階段—相親
雖說現(xiàn)如今提倡自由戀愛,男女青年皆較為開放,但大多人仍選擇走“相親”之路,這時媒人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了。一般相親分兩個階段:第一、先四處托媒人“探聽”看誰家有女(男)到婚齡了,一旦“目標”出現(xiàn),托人方就先去偷看下,這一步驟稱之為“初瞥”,就是“稍微看一下”的意思。也有的把“初瞥”的地點選在媒人家。第二、如果“初瞥”覺得還好的話,就叫媒人安排男女雙方正式地見面,地點一般選在女方家,屆時男女雙方皆會“派出大隊人馬參加”,共同參考,俗稱:“對看”。當然啦,也有的則跳過“初瞥”這一階段而直奔“相親”主題。
二、發(fā)展階段—探家風
如果“相親”成功了,那么接下來女方就要到男方家里“探家風”了。到了那一天,由女方的父母、叔伯、嫂嬸組成的的“親友團”就在媒人的帶領(lǐng)下浩浩蕩蕩地開往男方家,其意就是看看男方的住址及家庭基本情況?;氐郊液笙嗷ヂ犎∫庖?,有的不放心的還托朋友或是親戚詢問其背景以及年輕人的情況。
三、確定階段——談聘金和衫褲錢、系紅包
如果“探家風”后女方覺得不錯的話,媒人就要再次發(fā)揮重要作用——談聘金和衫褲錢。這時事情已經(jīng)是差不多了,這一階段比較好說,只要女方要求不是十分過分,一般男方是會接受的,當然也有個別討價還價的(怎么有點像是在做買賣?)。聘金一般在3888元左右,衫褲錢則一般在10000元左右,意取吉祥,當然這其中有包括給女孩子買金器的錢。聘金和衫褲錢談攏了,接下來男方就要選一天到女方家系紅包,就是先拿一部分錢給女方父母,土話就叫“系三帶”。女孩子則要從中拿出一小部分給自家的父母、兄弟姐妹買一身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