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喪葬習(xí)俗(2)
暮色年華
收殮
1、“點腳尾燭”、“買路錢”、“枕頭飯”、“腳尾飯”。
死者氣絕之后,當即用其被單復(fù)蓋軀體與面部,不能露面。親屬圍尸慟哭,治喪即告開始。
孝男出門,親自上街買“缽”(燒紙錢的瓦盆),不得假手他人;除非孝男年幼或旅外未歸,方由他人代之。孝男并自池旁、埂邊或大路口拾取瓦片一片,盛泥土一堆,土上插香,置于尸體腳端處的地上,以示“人死入土為安”。
尸旁地上鋪草,親屬坐于草上號哭,死者之妻應(yīng)散發(fā)。
為讓死者在冥冥之中走向光明,尸前點生油燈一盞,灼一支,注意不使熄滅,稱“點腳尾燭”。
尸親邊燒紙錢邊哭叫:“給你買路走,買路過?!笔H要不斷地續(xù)香、焚燒紙錢(冥幣),為死者前往陰間準備足夠的“盤纏”,稱“買路錢”。
同時,在露天之處煮飯一盂、鴨蛋一粒,上插竹筷一雙,供奉于尸體頭邊,名叫“枕頭飯”;或供奉于尸體腳尾,稱“腳尾飯”。
尸前所列“枕頭飯”和燈火油均為不祥之物,俗有迷信巫術(shù)害人稱為“做寇”者,常以尸前燈火油(俗名“刺油”)為之。潑“刺油”與新婚夫妻,則認為可使其不和。見死人稱為“見刺”,不得進入人家新婚的洞房及生孩子的產(chǎn)房。
死人初氣絕,要把家中的貓縛起來,泉人認為貓如從尸上躍過,會發(fā)生“尸變”,即“炸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