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正月初一民俗 瑞金龍船會(3)
從靈子
瑞金龍船會民俗的重頭戲乃是“接大神”。大神者,楊泗將軍、蕭老官人、康元帥之類也。新年即將來臨之際,瑞金客家多結(jié)合自己的生辰八字、流年運程,請巫者、道人測算自家“迎神像”的黃道吉日?!按笊瘛鄙裣褡匀蛔钸t得于年三十日前買好,并“請”回家中,以便新正之日“接大神”。是日,瑞金城內(nèi)大街小巷到處鼓樂喧天,彩旗飄揚,“龍船”所到之處家家戶戶燃放爆竹,將“神像”掛到“龍船”的桅桿上去。
接下來便是喜慶、歡樂的親友宴飲?!褒埓睂ⅰ按笊瘛苯幼吆?,人們便“招集鄰友,酣飲高歌達旦。次日更至一家,亦如之。”
“龍船會”的世俗意義在于祈求豐年, 或在于驅(qū)除瘟疫、疾病、兇災(zāi)等,在賽會娛神的同時“酣飲高歌”,達到娛人的目的。
“龍船會”的夜晚,到處有儺戲、燈彩的表演,這是瑞金客家年初一的又一個歡樂時光。據(jù)清道光《瑞金縣志》載:元旦夜儺以逐疫,以船只扮龍頭、龍尾,中間雜扮故事。這種節(jié)慶民俗隨著儺文化的衰退,于民國時期開始演變成為了船燈燈彩,即瑞金“龍船燈”、“船燈”。本質(zhì)上,由“龍船會”演變?yōu)椤褒埓瑹簟笔敲耖g宗教的世俗化,是客家人本精神超越鬼神至上思想的具體表現(xiàn)。
整個“龍船會”民俗活動從年初一開始,直到正月十五“作紙船赴水濱燒之”乃告結(jié)束。
在贛南客家地區(qū),類似于瑞金“龍船會”習(xí)俗的民間歲時活動也多有史料記載。如清同治十一年《南康縣志》載曰:
上元,前數(shù)日,懸燈為樂?;蛴弥窠z織為龍,分五節(jié),曰“龍燈”,張以為戲。又,劈竹為船,糊以五彩,內(nèi)設(shè)儀仗甚整,男婦望輒羅拜,尊之曰“大神”。至上元后一日晌午,一人提劍,數(shù)人鳴金隨之,踉蹌叱咤,如有所追逐者,沿門收取春帖、香梗、燭燼之屬委其船,鼓吹送野焚之,曰“禳災(zāi)”。
又如清光緒二十一年《崇義縣志》載曰:“上元前后張燈,元夕尤甚。剪紙為龍船送至水濱,先于陸路和棹歌以禳災(zāi),鄉(xiāng)市皆然。”
上述南康、崇義地區(qū)的“龍船”民俗與瑞金“龍船會”相比較,其驅(qū)邪、禳災(zāi)的功利是相同的,“龍船”的制作也大致相同。但瑞金客家的“龍船會”已經(jīng)將儺文化因素最大限度地消解了,從而以世俗的形式同樣達到除兇納吉的目的。瑞金“龍船會”有明顯的狂歡色彩,而南康、崇義一帶客家的“龍船”活動則巫儺的成分多于世俗的成分。
贛西地區(qū)之萬安縣、吉安縣雖然均非純客縣,但其客家人口均占有40%以上。上述兩地清代、民國地方志也都有類似瑞金客家“龍船會”的民俗記載,其中清道光四年《萬安縣志》記載最為詳盡,現(xiàn)錄入如下:
元旦至望日,謂之元宵。懸所畫神舟,日間祀以牲醴,曰“叩神”;夜間群執(zhí)歌本曼聲唱之,曰“唱船”;持橈執(zhí)旗回旋走,曰“劃船”;每次加吉祥語,曰“贊船”;金鼓爆竹之聲不絕于耳,既乃飲而罷。百嘉、窯頭兩市,自十三日起有所謂“裝船”,穿袍靴,戴神頭面游行各廟,劃船三次,極熱鬧;而尤莫盛于城內(nèi)之兒郎燈,每一神護燈,鼓吹者輒數(shù)十人。百嘉則有男船、女船之分,裝女船者不載頭面,扮以雜戲,觀者若狂?!倌臧鐭粽?,或擎而為龍,或跨而為馬,每到一村,先至神舟所,曰“參神”。罷之日,繞村一周,然后焚燈卸裝,曰“收攝”。其神舟則于十六日送之,是夜以靜寂為吉兆。
又民國二十四年《吉安縣志》載曰:“(元宵)比戶便氓,則唯有懸彩畫紙船,號‘大神”。晝則揚旗撾鼓舁(音yú,抬、扛)以游,夜則事以香花、燭爆,唱禳災(zāi)集福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