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民俗 送燈
賢情女人
生第一個孩子,外家和主要親戚于正月十日左右給孩子送燈。頭年送給火蛋燈,第二年送鏡燈,第三年(最后一年)送鐵絲燈籠(長期使用)。
俗語:“頭年紅、二年明、三年送個鐵絲籠”。送燈,伴送面魚,頭年送一條大魚,二年大魚身上爬一條小魚,三年大魚背上爬兩條小魚,還要用紅頭繩系上麻錢或紙幣于魚身。所送之燈,于正月十四日晚開始點燈三晚,元宵夜是徹夜燈明,頭一天點半根蠟,最后一晚燃盡剩燭。送燈者少則數(shù)個,多則數(shù)十,若燈過多,還須請人看燈,以防火災。第三年送燈,主家要下請貼,設筵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