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四狀元五宰相(4)
香桃醬
黃洽
(1122-1200),字德潤,福清人(《八閩通志》和2004年解放軍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歷代文狀元》,皆把黃洽誤列侯官縣)。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生,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41歲時以太學生參加禮部考試,取第二名,因天子改元,是科免去殿試,直接賜進士第二名及第(即榜眼"),授觀察判官。任滿后,拜謁丞相陳俊卿,陳十分賞識他的才干,極力向孝宗推薦,改任京官,授太常丞。此后,他歷任秘書郎、右正言、侍御史、御史中丞,直至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黃洽忠于職守,關(guān)心國事。當時人們對他的評價是"質(zhì)直端重,得大臣體".他任職期間寫過大量奏章,有《奏議雜著》85卷。
黃洽為官直言敢諫。孝宗即位后,勵精圖治,經(jīng)常召黃洽商榷政事。黃洽的許多意見常得孝宗嘉許和采納。黃洽潔身自愛,盡忠盡職。孝宗曾譽他為"良金美玉".光宗即位時,也向他征詢?nèi)耸逻x拔問題??梢妰沙实蹖λ己芷髦?。
黃洽體恤民情,頗得好評。有一年,天下大旱,皇帝欲祭神祈雨。黃洽極力諫止說,只要皇上"專精愛民",自然就會減輕自然災害的惡果。祭神是無法消除天災的。黃洽為官多年,兩袖清風。那時,曾有人勸人聚財購置房產(chǎn)。他以"先人已有敝廬可庇風雨,哪里有未報答國家而先謀私利的道理"而婉言謝絕。南宋慶元六年(1200年),黃洽去世,終年79歲。朝廷追贈他為金紫光祿大夫,謚號"文敏".
黃祖舜
(?-1165),字繼道,平南里(今東瀚鎮(zhèn))大壤人。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進士。宋紹興初,任衢州教授,后升權(quán)刑部侍郎兼侍講。他向朝廷進上《論語講義》,徽宗命令國子監(jiān)版行。因持論不阿權(quán)貴,得罪了秦檜,被貶出京。秦檜死后,才召黃祖舜進京。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升同知樞密院事。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遷參知政事(相當于副宰相)。是年,黃祖舜因病辭去參知政事和同知樞密院事,以資政殿學士知潭州。次年十二月,為一代廉吏鄭俠的《西塘集》作序。乾道元年(1165年)三月去世,享年71歲。朝廷贈他銀青光祿大夫,謚"莊定".黃祖舜一生著作甚豐,除《論語講義》、《易說》、《國風小雅說》、《禮記說》和《歷代史議》外,另有其他文集15卷。
黃祖舜為官清正,剛直不阿,知人善任。宋紹興初年,他被貶出京,主管南外郭宗院時,秦檜欲誣陷泉州太守趙令衿貪贓枉法,將趙令衿交興化軍知事傅自得審理。傅自得左右為難,拜訪黃祖舜。黃祖舜認為辦案要重事實。傅自得聽了黃祖舜的良言后,不阿權(quán)貴,認真審理,秉公而斷,為趙令衿剖白冤情。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秦檜的兒子去世時,高宗欲贈其"太傅"銜,黃祖舜犯顏直諫。高宗只得收回成命。
順便提及,黃祖舜的父親黃豫于宋哲宗元■三年(1088年)登戊辰科李常寧榜特奏名進士,后不仕。其哥哥黃祖堯(字宗道),于北宋重和元年(1118年)登戊戍科王昂榜進士,赴楚州(今四川巴縣)任刑曹。黃家父子"兩代三進士"一時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