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殯葬舊俗(4)
子伯醬
舊喪葬俗中有“唱夜歌子”,其內(nèi)容甚繁:有描述陰間世界的《游地府》(又名《游十殿》),表孝道的有《二十四孝》、《曹安殺子》等。敘述開天辟地、創(chuàng)世紀的神話古歌有《疏天記》、《魏征斬龍》、《三王對審》、《劉全進瓜》。述說歷史名人的有《黃金印》、《十八條好漢》。描寫地方風物的有《湘潭景》,還有《百魚》、《百鳥》、《百想》、《百愛》、《草木動干戈》等歌。
“發(fā)矧安葬”一般是出殯當天早晨,靈柩抬出頭門,按俗例須挑打破一個碗,謂人死后,煞氣重,打碗謂之“打煞”。由陰陽生定出葬時辰。十六人或三十二人抬柩,鳴炮開路,舉幡引道,一路丟買路錢(冥錢),長子或長孫捧亡者遺像領頭,其余孝眷隨從,逢轉(zhuǎn)彎處或過橋,全體孝眷跪拜,其他送葬者舉著花圈、旌旗跟隨靈樞,音樂隊柩前柩后奏樂,沿途親朋各戶,鳴炮迎送至親者,備三牲酒醴,設壇致祭,稱為路祭。孝眷挨戶磕頭,確定專人“發(fā)白”(贈送一條白布)致謝(如今則發(fā)香煙、手巾),直至墓地,悲氛不減,卸下靈柩,抬入金錢眼(墓穴),設三牲至祭,焚化冥器,由地生定向(又叫“卦禁”)后,掩土埋葬。
安葬之夕,由其子孫束稻草三把,名叫“煙包”,在墓地焚燒。此后每隔七天燒一次“七包”,每次燒包七個,每個包內(nèi)的錢紙按“一七”一張,“二七”二張,依次遞增,燒七次為止,此舉謂使亡者不致“孤寂”。滿周年燒周年包,多少不限。此后,按生辰每十年做一次冥壽,至百年為止。
“留主”:是因日子不就(不吉利),在做佛事之前,主位牌子不請上神龕,另墨于神龕前之桌上,每日以飯菜祭之,待做佛事后,遷上神龕。也有做佛事而留主一百天再上神龕的。
“謝土”:又名“謝墳”、“謝主”,謂做過佛事,驚動了山神土地,因此,佛事過后十日,半月或二十天,要請和尚在家,在墓地作一度謝禮。
嬰兒死了,用木板做成箱(又叫“環(huán)子”)埋葬,其母親要讓人送七天七夜的奶汁去墳上。十五歲左右的妹子死了,也是“環(huán)子”裝埋,說是十五、六歲的妹子死了孌叉路神去了。(夜里走路迷路了,轉(zhuǎn)來轉(zhuǎn)去又轉(zhuǎn)到原處,就認為是叉路神叉住路了)。
吊死、浸死、壓死、難產(chǎn)死等非正常死亡都變枉死鬼,說枉死鬼都要找替身,有“落水鬼尋親人替身”之說。如果死者非壽終正寢而死在外面,死尸不能抬進家門,說抬進家門背時,只能在外面搭個茅舍,請和尚或道士念七七四十九天“經(jīng)”,超度枉死,為死者贖罪。枉死者不燒紙錢,只燒裟、戒帖(叫枉死錢)冥屋扎成雞棚式,屋頂扎把傘,以利搬遷,做佛事時加一場“賑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