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陘雪花山廟會(3)
茂勛
廟會期間,在城隆廟演四天大戲;清代、民初可以“拉官戲”。在本縣境內演出的戲班若被會首和官府看準議定,便派人至演出地點,登臺將鼓板反轉,意即“拉了官戲”,四月十五起到城隆廟演出四天,不給演出費,但供應好茶,演員住所舒適,且“犒臺”豐盛。每日三開箱必有兩搞臺,大商號犒賞饅頭、豬肉,動翱數(shù)十斤,或有點心。有時是“雙犒臺”(賞雙份)。
不拉官戲,就得“寫戲”(預約演出),經費只能靠布施。正豐煤礦是大“施主”,其次是各大商號,再其次是礦上的煤司、師爺、管帳先生及衙門里的“頭面人物”。不搞按戶攤派。
廟會期間雪花山頂最少有一臺戲,有時唱對臺,若沒有某村或某大戶許愿獻戲,就靠善男信女們的油錢了。一應開銷,廟會后黃榜公布,誰也不敢吃黑錢,怕“神”給報應。
節(jié)目沿街演出,也可獲得犒賞。若抬杠穿堂(即在舊衙大堂前廣場穿過),衙門里的“達官貴人”也得自掏腰包,幾任知縣都出過賞錢。會首、管事的準備廟會,都是白盡義務,支派人去聯(lián)絡會事,登門化緣也是義務性質,那個村也有很多熱心人。演員們自帶干糧,在演出間隙蹲在攤旁啃吃。只是給扭拉花的小演員們買些糖果梨糕,這就是酬勞了。
廟會又是井陘最大的物資交流大會。商品以農具為多,廟會的牲口市成交常達二三百頭。日用雜貨、兒童玩具、婦女用品、粗布花布也極豐富。風味小吃、炒面茶湯也搶時上市。糖人、面人、團扇、汗傘,吸引了許多兒童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