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斗門古時(shí)婚俗
愷歌
珠海斗門古婚俗比較繁復(fù),父母為兒女的婚事要約定俗成的規(guī)矩操辦。
斗門的古婚俗一般分為如下幾個(gè)步驟:
1、納彩。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議親。
2、問吉。女方如答應(yīng)談婚事,男方則進(jìn)一步詢問女方姓名。
3、納吉。男女雙方互相了解姓名、生辰后,各自再請相命師占卜。如合配,媒人便將男方“字號”送到女方,反之也一樣,這叫 “送年生”。比較傳統(tǒng)的男家,往往在接到女家的“年生”后,會把它放在神臺上,以三日為限,視家人有否摔破茶杯、飯碗或其他器皿,以占卜女方是否“敗家精”。三日之后,如沒有諸事發(fā)生便由相命師占卜推算,即將男女雙方的“年生”放在祖先像前卜杯來確認(rèn)祖先是否許可。如果跌茭杯一陰一陽(即一正一反)稱為圣杯,謂之合配;跌陰杯(雙反)也可締結(jié)姻緣;跌陽杯(即雙正)即不合配。如果認(rèn)為可以配婚,則由男家擇定文定(文定即“過門定”)和結(jié)婚日期,通知女方。
4、納征。這天男家將部分商定的禮金、禮餅、豬肉、大舅鞋等送去女家,禮帖寫上“文定吉祥”。女家收到男方訂物后,就會派送給親友鄰居,以示其家中某女已名花有主。納征收取后,雙方夫妻關(guān)系即已確定。在未過門之前,如有一方先逝,另一方則要為其服喪,下葬后,夫妻關(guān)系可告終。
5、請期。即確定舉行過門儀式的日期,先由男方約定吉日,后與女方商量,女方先推辭,如此往來三次之后始定婚期。
傳統(tǒng)的婚禮程序甚多,有接太公、安大床、梳頭加冠、掛字架、出轎迎親、新娘下轎、逗新娘飲喜酒、拜堂、敬甜茶三朝回門、六朝探望等?,F(xiàn)代的婚禮程序與過去有了很大改變,遠(yuǎn)沒有過去那樣繁復(f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