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人的“吃桌”風俗
脫銷的愛
閩南人俗稱設宴為“辦桌”,赴宴為“吃桌”。
按閩南習俗,喜宴桌要擺設大廳中正堂。如是喪事桌則不能上廳堂,隨便搭棚在門外空地。
桌是八仙桌,椅是連體長條凳,四邊長凳套著四方桌,像一個“回”字。每桌宜坐八人、十人、十二人,忌單數,特別忌坐九人,因為閩南方言“九”和“狗”同音。排座位必須“論資排輩”,“天頂天公,地下母舅公”,左邊靠北第一位是最大位,理應母舅端坐。每道菜上桌,即便饑腸轆轆,大家也要眼巴巴看著母舅先“動筷”,隨后才是一陣“風卷殘云”。
閩南人“吃桌”,一般宴席是十二道菜或者十六道菜。遇到會親桌、女婿桌則要二十四道菜,俗稱“二十四味”(八封、八炒、八湯),很有講究。在閩南最忌上六道菜,傳說六道菜是給臨刑(死)之人“辭生”的,俗指“斷頭飯”。
“吃桌”上菜要一道一道來,順序有著嚴格規(guī)定,但“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各地略有差異。泉州上雞湯時,沒人動筷子,因為要等主人用筷子把整雞剔開,客人方可食用;安海第九道菜忌上動物內臟,避嫌“狗心狗肝”、“狗腸狗肚”等不雅之詞:有些地方上鴿、雞、鰻等“天上飛,地下爬”的菜時,客人會起位離座,因有“見雞飛,見鰻爬”之說,這時主人的親戚要陪著笑臉,一番禮請,勸其坐下。舊時最后一道菜通常是“包夾肉”,俗稱“孝子包”,專讓客人拿回孝敬父母的?,F(xiàn)今有的改蒸整魚,叫“有頭有尾”。
“吃桌”時用筷子規(guī)矩很多,給吃相難看的客人設下許多限制。不“過山筷”——只吃靠自己最近的菜;不“亂筷”——在盤中挑肥揀瘦;不“盯筷”——手舉筷子虎視眈眈;不“半路筷”——夾了食物又放下;不“惰筷”——放下筷子靠在菜盤邊;不“淚筷”——夾起食物湯汁滴桌上;不“撿筷”——筷子掉地不能撿,找主人再要一雙;不“指筷”——不能用筷子指人。
舊時“吃桌”喝酒時,主人家買一大壇子“地瓜燒”,有貴客來格外開恩,打開一兩瓶好酒兌在里頭,會喝酒的面前擺一大碗,主人親自為客斟酒,“壇口對客人,只倒八分酒”,酒量好的客人可在宴席上盡顯“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豪氣。如今這一習俗有較大改革,通常用一次性塑料杯代替酒杯,酒的種類也由客人喜愛挑選。
“吃桌”時,有客人不慎打破碗碟、湯匙,或者把油漬、酒水灑在衣服上,這本是非常尷尬的事情,可主人有辦法打圓場,嘴里說出的全是“落地開花”、“歲歲(碎碎)平安”、“天女散花”之類的吉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