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元代黃溍
雅韻氏
黃溍(1277--1357),字晉卿,一字文潛,婺州路義烏(今浙江義烏)人,元代著名史官、文學家、書法家、畫家。他文思敏捷,才華橫溢,史識豐厚。一生著作頗豐,詩、詞、文、賦及書法、繪畫無所不精,與浦江的柳貫、臨川的虞集、豫章的揭徯斯,被稱為元代“儒林四杰”。他的門人金涓、王袆、宋濂、傅藻等皆有名于世。
出身望族 勤奮好學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十一月一日,雖時值初冬,但婺州義烏稠城,天氣晴和,陽光燦爛,顯得格外溫暖。清澈澄碧的繡湖之水,在日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輕風掠過湖面,又泛起層層漣漪。就在這冬暖如春的美好日子里,一男嬰在繡湖之畔的院落里呱呱墜地,全家人歡欣不已。他,就是后來名垂史冊的元代“儒林四杰”之一、著名史官、璀璨耀眼的一代文星黃溍。
黃溍之父黃鑄,母童氏。先祖黃中輔,傳承其舅父宗澤的精神,剛正耿直,正氣凜然,為南宋有口皆碑的志士。據(jù)《文獻公全集》補遺卷之十一《桂隱先生小傳》所載,南宋紹興中期,秦檜篡權柄國,在和議達成之后,他每日里驅使文人墨客吟詩作賦,以歌頌所謂“太平中興”之美。倘若有人說“奸臣當?shù)馈?,就立即捕之殺之,士大夫中的不少人害怕得縮進了頭。但黃中輔高風亮節(jié),奮不顧身,憤然作樂府詩題寫太平樓。詩日:“快磨三尺劍,欲斬佞臣頭。”他這一勇敢之舉,險遭不測之禍,但也被人們傳為美談。秦檜死后,過了一些年,朝廷將授官黃中輔,但他未受命就去世了。
黃溍生性聰穎,天資絕人,且相貌俊秀,得人喜愛。他從小就循規(guī)蹈矩,好學不倦,孜孜以求,平日里無事決不隨便出門玩耍。先生教授的《詩經(jīng)》、《尚書》,過目不忘,熟讀成誦。他學習寫作,長進很快,幾百字的文章,一揮而就。久而久之,黃溍的文章在當?shù)爻隽嗣?,并不斷傳揚開去。
一日,13歲的黃溍所寫的《吊諸葛武侯辭》一文,被學問淵博的山南先生看到了。他細細閱讀后,倍加贊嘆,說:“我們義烏,當今以文辭著稱者,唯喻良能、喻良弼兄弟倆(官塘鄉(xiāng)喻宅人)。這孩子稍加培植,不就可以和兩喻相匹比了嗎?”這位山南先生,原名劉應龜,義烏青巖劉人,曾任月泉書院山長、杭州學正,宋末隱居石門山。于是,山南先生就收黃溍為學生,傳道授業(yè),使他長進不少。
20歲時,黃溍游學杭州,受教于南宋的遺老巨公和一些飽學之士。這時,風華正茂的黃溍,猶如遨游在知識的海洋,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益聞近世文獻”。
從杭州回到義烏后,黃溍詩興勃發(fā),遂與隱居浦江仙華山的詩人方鳳交游,吟詩作賦,互相唱和。在共同的愛好和志趣中,他們互相切磋,互相啟發(fā),既增進了學問,也增進了友誼,當然也寫下了不少美麗的詩篇。50余年后,黃溍還寫下不少詩篇,懷念已逝的方先生。其中一首云:
仙華幾千仞,峻絕臨紫清。
天壇瑤草合,石穴陰風生。
踆踆杖履來,眷眷丘壑情。
幸有一夔足,雅歌續(xù)遺聲。
當時,“以文名于四方”的黃溍,淡泊名利,“絕無仕進意”。但不少了解他的友人卻竭力薦舉,希望他出仕為國出力。元大德五年(1301),25歲的黃溍,被舉為教官。兩年后,又舉為憲吏??墒遣痪茫S溍仍退隱于家,沉湎于寫詩作文。
為官清廉 愛民如子
元延祐元年(1314),朝廷恢復了貢舉之法,以便選拔延攬人才。對早就出了名的黃溍,縣吏就催促他參加考試。當年,省試《太極賦》,黃溍以楚聲為之,詞作擺脫陳言,卓然不凡,成為試場中的上乘之作,被人傳誦。翌年(1315),滿腹經(jīng)綸、才氣橫溢的黃溍廷試中選。但讀卷官以黃溍“詞近激”為由,張榜時僅為三甲末第,賜同進士出身,授將仕郎。同年四月二十二日,授官臺州路寧??h丞。
寧??h,位于浙東沿海,瀕臨鹽場,鹽業(yè)興旺??墒牵恍}戶有恃無恐,以為他們不隸屬于縣衙門,因而不受管束,肆意妄為,殘害百姓。而當?shù)氐囊恍┕倮羰苓@些鹽戶的賄賂收買,也不主持公道,聽之任之,使得這股惡勢力更加肆無忌憚,橫暴尤甚。
黃溍到任后,察訪社情民意,見此情景,深惡痛疾,并毫不遲疑,對為非作歹者一律繩之以法,絕不寬容。此時,黃溍的下屬官吏,有的憂心忡忡,深怕受到報復,因此,就小心翼翼地告訴黃溍說:“這伙人背后有人撐腰,惹不得!”這勸說當然出于好心,認為黃溍初來乍到,還是明哲保身要緊??牲S溍沒有卻步,他斬釘截鐵似的回答道:“官可以不當,百姓的事不能不管。”他仍然執(zhí)法如山,對地方惡霸嚴懲不貸。幾經(jīng)努力,惡焰漸消,百姓終得安寧。
在懲治這些害人蟲的嚴峻斗爭中,有許多動人的故事。有一后母與一和尚通奸,并用毒藥謀死親夫,反誣被親夫的前子所殺,而前子將被定罪。聽了前子的叫屈聲,黃溍脫下官服,打扮成平民,深入暗訪,查明實情,終于使案情真相大白。冤案昭雪,好人得救,兇手受懲,全縣百姓拍手稱快,莫不嘆服,對黃溍欽敬不已。
當時,寧??h內(nèi)還有一些惡少參加盜竊集團,圖謀搶劫,縣衙得到舉報,懸賞緝拿??傻胤缴系拇笮蘸缽?,為了謀取賞格,不憑證據(jù),胡亂舉報,并據(jù)此抓來一批“嫌疑犯”。但由于沒有真憑實據(jù),遠難斷案,致使久拖不決。黃溍為此多方調(diào)查,—一細細審理,公正斷案,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放縱壞人,其間被免除死刑的就有10余人。
朝廷派大員到各地考察,得知黃溍既能干又清廉,政績顯著,便提升他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石堰西場監(jiān)運,并委以整頓吏治。黃溍任勞任怨,秉公辦事,懲治了鹽場不法之亭戶。這一來,紀綱大振,百姓信服,鹽場為之一清。
延祐六年(1319),黃溍改任紹興路諸暨州判官,后又奉省撤監(jiān)稅杭州。當時的諸暨,“其俗素稱難治”,積弊深重,棘手難題較多。黃溍到任后,一不畏難,二不大意,審時度勢,對癥下藥,重點擊破,終于變難治為易治。
官府巡海船,按照慣例,三年就得更新,費用由官府支出,但不敷之數(shù),須由百姓補足。于是,一些貪官借機向百姓伸手斂財,以多收少付的辦法,中飽私囊。對這一敲詐老百姓的陋政,黃溍變革向例,節(jié)省開支,杜絕貪污,把多余的錢退還給老百姓,從而減輕了人民負擔。百姓領了這筆退還的錢,歡呼聲不斷,稱黃溍是清官。
當時,還有一些不法之徒,互相勾結,以偽鈔擾亂社會,脅攘民財。而一些地方官吏又任其欺詐,不管不聞。這些不法之徒就更加膽大妄為,致使偽鈔泛濫成災,殃及鄰近的新昌、天臺、寧海、東陽等縣,株連數(shù)百家,百姓遭害,情景很慘。府長官令黃溍查處此事。黃溍通過查問,明白了真相,掌握了充分的證據(jù),使得有關人員低頭認罪。瀆職的官吏被除名,不法之徒受到了懲罰,那些無辜被株連者也得到解脫,老百姓也不再受偽鈔的禍害了。可其間有一個“捕盜卒”,暗地把偽鈔藏匿良民家,而后又向官府“揭發(fā)檢舉”,并糾集近百個惡少手持棍棒,沖向這良民家搜查,氣勢洶洶,企圖大敲竹杠,以發(fā)橫財。此時,正好黃溍下鄉(xiāng)后回城,同這伙人相遇于郊野。黃溍見此情景,頓生疑竇,他便反問道:“州府弓卒定額僅30名,哪來這許多人?”“捕盜卒”瞠目結舌,無言以對。黃溍便喝令“縛送子州!”這群惡少見勢不妙,慌忙作鳥獸散。這良民終于免遭了一場災禍。
有一盜賊被關在錢塘縣獄內(nèi),可他賊心不死,暗中勾結一游民,指使這游民賄賂收買了獄吏,于是,獄吏便私下放了這盜賊。而這獄吏利令智昏,又如法炮制了假文告,并打發(fā)這盜賊做向導,先后逮捕了20余人,以此威脅百姓,索取錢財。黃溍得知這一情況,深入察訪,掌握了全部實情。他就召見了這獄吏,并理正詞嚴地告訴他:“緝捕盜賊,應當慎重對待,認真商議?!彼謬绤柕刂赋觯裉焓殖诌@文書的人,又不是本州州民,情況更是可疑。為查清實情,黃溍命手下人將獄吏、剛放出的盜賊以及剛被抓來的20余人,全部套上枷鎖,送往錢塘縣獄。后經(jīng)縣獄審理,受冤枉被抓的20余名普通百姓全部釋放,獄吏和那盜賊得到了懲罰。那20余名無辜百姓感激涕零,把黃溍奉若神明。
黃溍任州縣官,歷時20余年。他始終以“父母官”自律,體恤民間疾苦,躬身為百姓辦事。平日,唯以清白為始,除奉給之外,不收受任何非分錢財。他常常因生活費用欠缺而變賣家產(chǎn),以資彌補。他如此一絲不茍,兩袖清風,而又政績卓異,嘉惠地方,難怪深受百姓的愛戴和稱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