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諾族簡介(4)
拾荒人
社會經濟
新中國成立前,基諾族社會尚處于原始社會末期向階級社會過渡階段,還保留著許多古俗。如血緣婚的遺跡依然存在,有的村寨并不禁止氏族內婚;有的村寨禁止氏族內婚,但不禁止氏族內的戀愛同居。母系氏族公社的遺俗也相當多,平時只有母親才有權為生病的子女殺雞“招魂”;在上新房的儀式上,第一個手持火把登樓點燃火塘的是氏族內最年長的女性;村社長老雖已是男性,但他們仍沿用母系氏族公社時代的稱號——“左米尤卡”,即村寨的老奶奶。由父系公社取代母系公社,大約有300余年的歷史。個別村寨在20世紀40年代尚有百余人共居的大竹樓,這個父系大家庭公社雖然共居一處,但分居各房間的小家庭卻又是個體經濟,單獨生產和消費,呈現(xiàn)了父系大家庭公社末期的過渡狀態(tài)。這些原始社會古老遺跡可謂基諾村社的特點之一。
基諾族農村公社是由不同氏族成員共居的地緣村落(巴朵寨除外),每個村社就是一個獨立的村寨。村社各有其標有傳統(tǒng)界樁的土地界限,界內的土地歸村社所有,他人不可侵占。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是村社公有,其內部占有形式則分為村社共有、氏族或父系大家族公社公有、個體家庭私有3種,但公有制是主要的。在農業(yè)生產中盛行換工互助,狩獵中盛行原始平均主義的分配原則。原始租佃、雇工、借貸關系已經發(fā)生,但并未出現(xiàn)不勞而食的剝削者。村社一般有兩個長老,首席長老叫卓巴,次為卓生,他們由特定的古老氏族的最年長者充任,其職責涉及村社的生產、生活各個方面。
基諾族以刀耕火種的農業(yè)為主,農具基本上是鐵制的,有砍刀、鐮刀、小手鋤等。主要農作物是旱稻、玉米,種植棉花也有較長的歷史,盛產香蕉、木瓜等亞熱帶水果。基諾山是出產普洱茶的六大茶山之一。大牲畜有黃牛、水牛,但不用來耕地,而用以祭祀和肉食,還飼養(yǎng)家畜家禽。種茶、制茶業(yè)有一定發(fā)展。采集和狩獵仍是基諾族一項重要的家庭副業(yè)。手工業(yè)還沒有和農業(yè)分工,主要在農閑時進行,經營打鐵、竹篾編織、紡織、釀酒、木工等。
新中國成立以后,黨和人民政府派工作隊進入基諾山,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幫助基諾族人民發(fā)展生產,在黨的領導下,通過發(fā)展生產和文化,使基諾族社會由原始社會的農村公社向社會主義直接過渡。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基諾山因地制宜,實行多種經營的方針,采取以林為主,生產不斷發(fā)展,生活不斷改善?,F(xiàn)在改變了過去刀耕火種的落后耕作方式,興修了水庫。建起了水電站,基諾山寨有了電燈。開始使用拖拉機,農產品加工也用了機器。砂仁、茶葉、紫膠等經濟作物收入在總產值中的比重逐步增加。文教衛(wèi)生事業(yè)也有了較大發(fā)展,多數(shù)適齡兒童能入學讀書,還有一些青年在大專院校深造。鄉(xiāng)建立了衛(wèi)生所,保證了人民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