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喪葬習(xí)俗(9)
不懂我的愛
第五節(jié) 客死、童喪
人死在外鄉(xiāng)稱“客死”。親屬接到死耗,立即在家設(shè)立牌位,舉哀祭祀。家庭經(jīng)濟條件較好者,要把死者的尸體運回安葬,窮苦人家限于經(jīng)濟條件,無力搬運靈柩,臨時把死者寄埋外鄉(xiāng),過幾年也要把枯骨帶回家鄉(xiāng)安葬。但無論靈柩或枯骨,都不能抬進家門,否則認為家中不得安寧,甚至發(fā)生災(zāi)禍。若兒女過意不去,一定要抬進家者,則不能從門上進入,要在墻上臨時挖一土門抬人,以示禳解。未在家中過世的尸體,在屋外入殮時,可搭一簡易靈棚,或用黑傘遮住棺木,尸體忌見天日。若因水火等自然災(zāi)害而死,找不到尸體者,可做紙人、草人或木雕人安葬,做個假墳,叫做“招魂葬”。凡客死者,治喪儀禮同正常死亡一樣,可請僧道誦經(jīng)禮懺、超度亡靈,親友也來吊喪,死者亦可埋進祖墳。
嬰幼兒童及未成年的少年死亡,稱為“童喪”。一歲內(nèi)的嬰兒夭亡,裸體拋尸荒郊,讓鳥獸吃掉,陜北一帶稱為“拋撒”。人們認為如果對嬰兒土葬,以后生下的孩子就不好養(yǎng)了。不滿10歲的小孩死亡,以谷草裹尸、或用蘆席卷體拋予荒野,或在亂墳上以淺穴埋掉,不留墳頭。當(dāng)?shù)厝苏J為孩子小小年紀(jì)就死了,他們未盡忠盡孝,領(lǐng)受不起父母的棺材。
在陜南一帶,還要給死童身上抹鍋底黑灰,以作來世托生為人的標(biāo)記。
10-15歲的少年死亡,清澗縣一帶稱為“小口”,一般不裝棺,以薄木板釘個平頭匣子(俗稱“火匣子”)裝尸,埋于荒坡野嶺,不設(shè)靈供祭,不稱為葬。而在陜南的大巴山一帶,自古就有洞穴葬嬰兒的習(xí)俗,15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因天災(zāi)人禍或疾病夭折,父母便用稻草將尸體裹好,頭腳處用草繩扎緊,放在半山腰人不常去的洞里,人們把這種專門存放童嬰尸體的洞穴稱為“死娃崖殼”。往死娃崖殼送死嬰,如果前邊的孩子好帶,便委托鄰居或親友去送,如果前邊的孩子不好帶,特別是獨生子女不幸夭折,父母便親自去送。這種古樸的葬俗,當(dāng)?shù)卮迕褚恢北3种两瘛?/p>
15--20歲的未婚青年死亡,也算作童喪,一般可裝棺盛殮,但不入祖墳,埋于荒野,堆個小墳頭,俗稱“單墳”或“寄墳”,待有未婚的異性死后,托“鬼媒人”為其說合聯(lián)姻,另行擇地合葬,稱為“冥婚”。童喪不舉行任何葬禮,葬后也不專門祭祀。只有近親好友登門慰問死者的父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