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區(qū)的婚嫁習俗(4)
寄柳
女家收到男家聘禮不是全部收下,其中屬于男家福分的物品,則需要回禮,禮品中不可送手帕。回禮包括:
男家聘禮的一半或若干,但必須成雙。
茶葉、芝麻、水果。
蓮藕、芋頭、石榴各一對。(蓮藕應(yīng)選擇有枝有芽的為最好)。
賀帷巾(即雙喜毛巾)。
送給女婿的西裝或衣料、皮帶、錢包(內(nèi)置利是)、鞋一對、襪兩對。(因服裝尺寸因人而異,為免有所偏差,故建議用利是代替。)
檳榔一對。
大茶禮:包括金錢、煎堆、龍利、大發(fā)松糕等。
也可一切從簡,以利是代替,寫上“大利是過大禮”。如代替豬肉的“豬肉金”、代替衣料的“衣料金”。但一些重要的禮品,應(yīng)盡量親自帶來,包括:龍鳳餅一對、龍鳳燭一對、對聯(lián)一副及水果等。聘禮中物品寓意吉祥,數(shù)量則必須成雙,忌用單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