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習(xí)俗 亡靈過橋
孤獨者
亡靈過橋是一種饒有異趣的祭祀民俗,在潮汕十分流行。這一民俗據(jù)說是由唐太宗游地府與劉全進(jìn)瓜的民間傳說衍化而來的。
《西游記》第十一回便闡述了這一故事:唐太宗因涇河龍王告了一狀,被閻羅王請到陰間對質(zhì),丞相魏征致函判官崔玨,將李世民的陽壽延長二十年。李世民答應(yīng)以瓜果相報閻羅王,閻羅王說冬瓜,南瓜都吃過了,就是不曾吃過西瓜。太宗答應(yīng)回去之后馬上派人送西瓜來。唐太宗游地府還魂后,因曾許諾十殿閻王要送西瓜鮮果,遂出皇榜招募赴陰司進(jìn)瓜之人。時有均州人劉全,莫妻李翠蓮以金釵齋僧,被劉全責(zé)為不守婦道,忿而自縊,丟下一雙年幼兒女。劉全悲悔不及,舍命揭榜進(jìn)瓜到陰曹會妻。閻王接到唐太宗的西瓜很高興,還成全了劉全,讓他們夫妻雙雙轉(zhuǎn)回陽世。但劉全之妻去世多年,尸體已經(jīng)無存,閻王還安排了“借尸還魂”,讓鄰村剛剛壽盡的年輕姑娘成為劉全之妻的靈魂宿體。
從此以后,陰司和閻王喜歡西瓜的故事代代相傳,潮汕人在為去世親人安排過橋祭禮的時候,西瓜成了主角。但是,民間傳說一些懶惰的小鬼,不愿自己出力挑西瓜,而是想在這天夜里到路上抓壯丁替挑西瓜,于是六月初這幾天的夜里,潮汕人都有不出門的習(xí)慣。
除此之外,還有諸多禁忌。
禁買西瓜。從六月初一開始,買西瓜屬于喪事人家的專利,除了西瓜之外,過橋祭拜時的“五果”:桃、李、荔枝、葡萄、黃皮果也在禁買之列。
嫁出女兒禁回娘家。從六月初一開始,到初六這些天,回娘家意味著娘家有喪事了,所以無喪人家的外嫁女回娘家很不吉利。
禁到親朋家里串門。同樣道理,這段時間如果不是家里有祭拜任務(wù),就沒有親戚朋友登門。
禁夜間出門。解放前這幾天晚上,大街小巷空無一人,解放后破除迷信,才漸漸熱鬧起來。但仍有人在堅持,起碼初五晚上不出門,特別是根基淺的小孩。
禁做粿食粿。有祭拜任務(wù)的人家,要做橋板粿和“五粿五宴”,即長粿,圓粿,豆目粿,角樓,團(tuán)粿,用于靈前祭拜。其中橋板粿非常講究,要用三斤六兩大米舂齏,分成七份,做成鞋底形狀,祭拜時疊成多米諾骨牌形狀。拜后必須在初六中午前吃掉或喂豬,否則耽誤亡靈過橋。
潮汕農(nóng)村以前有一憨婦,五月初五忘了舂粿,到了六月初,看到有喪事人家在舂粿,以為又是節(jié)日,就不問所以,跟著舂粿。鄰居問她你家無人去世,舂粿干什么,憨婦答:五月初五跟不上,六月初六一定要跟上。后來這句話成了潮汕民間俗話。
亡靈過橋的日期在澄??h固定為每年農(nóng)歷六月初六日。凡是家中有成年人于當(dāng)年六月初六以前逝世超過一百天的,包括上年去世又未舉行“過橋”儀式的到了這一天都要舉行“過橋”儀式。在“過橋”日期內(nèi)去世末滿一百天和下半年去世的則延至明年“過橋”,每個死者只須舉行一次。
“過橋”儀式應(yīng)提前于六月初五下午開始舉行。下午先拜祭亡靈,敬奠酒茶飯菜,告訴亡靈。當(dāng)晚十一時左右才正式舉行“過橋”儀式,一直祭奠至交過子夜,即初六日。
“過橋”必用的供品有:用米(米志)蒸制七塊兩三寸寬、七八寸長的粿品,稱為“橋板粿”,排列成一字形板橋狀,象征進(jìn)閻王殿之奈何橋,橋呈七洲之意。橋頭橋尾均有陰曹官吏把守,要備熟鹵鴨一只敬橋頭官,熟白雞一只敬橋尾官。這時正值潮汕西瓜熟透季節(jié),此地民俗均以西瓜頂替南瓜。
西瓜祭奠的數(shù)量以死者有若干兒女而定,不論男女,每人一個。獨子或沒有兒子的要送一對(兩個)。祭拜時每個西瓜插上一支點燃的香,并套一串紙鏹,作為陰曹挑西瓜人的酬錢;此外還要加一盆有十二種不同果類的鮮果,焚化大量紙鏹等,以此敬獻(xiàn)閻王,以求死者早日得以輪回超生。一些殷戶人家舉行“過橋”儀式時還請和尚、道士做個道場,俗稱“打過橋敬”。
不用“過橋”的人家,一般這一天不買生果吃,特別禁食西瓜。初五晚上,家家緊閉門戶,不敢上街、串門,怕被鬼抓去“挑西瓜”。有的人剛好在這一天逝世,家屬都認(rèn)為是“倒霉死”。
亡靈過橋的迷信色彩很濃,但也包含有一點人子孝親的倫理道德觀念,故仍為人們所接受。這種風(fēng)俗現(xiàn)在潮汕民間仍很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