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的喪葬風俗
思思
廈門喪葬風俗有移廳、初喪、入殮、停柩、出山、入土、守孝、祭祀、拾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廈門喪葬習俗中的封建迷信成份大部分去除。隨著提倡科學,破舊立新,人們思想覺悟日益提高。加之普遍實行火葬,已無棺材,因而入殮、停柩、入土、拾骨等儀式也不復存在。遺像代替木主,喪事從繁到簡,喪禮中,至親還有送軸,一般以花圈或錢代替。喪家在報上刊登訃告,殯儀館設有大、中、小靈堂,供喪家舉行告別儀式,開追悼會。尸體則由火葬場焚化。
一、移廳
移廳,也稱“搬鋪”。家中親人病危,要開始準備喪事,俗稱“后事”。50歲以上的老人或父母,就要移榻祖公廳(正廳)邊,正廳、正寢是一家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一種禮遇,俗稱“壽終正寢”。用兩板凳和3塊(也有4塊)床板或門板搭起“水床”,也稱“過身床”。搬鋪后未斷氣之前,家屬不能當面痛哭,病危者也知時日已到,開始交待后事,留遺囑并希望子孫都能到齊,圍在身邊為其“送終”。
搬鋪時,如病危者還有長輩在世,一般不搬進正廳,只能搬到偏房(袖房)中去。在病危者斷氣之前,為其穿上壽衣,壽衣有3、5、7件不等,一般5、7件為多。穿時,要先反穿在孝男或其他親人身上,一件件反穿,然后全部剝下,一次性正穿在病危者身上。
廈門風俗,死者在外屬于非善終者,如溺水而死,野外吊死或車馬橫禍而死,則死尸不能抬入大廳停放,只能放于檐下或柴草間,或在外另搭喪棚,喪事一般從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