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成人禮 士冠禮(4)
繽澤桑
六、古代社會中的冠禮
周代實行以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位的帝王去世,嫡長子無論年紀長幼,都可以即位。但是,只要即位的新王沒有成年,就不能執(zhí)掌朝綱。例如,周武王去世時,成王尚在襁褓之中,雖然入承大統(tǒng),但不具備親政的能力,只能由周公攝政。直到成王成年之后,周公才返政于成王。原因很簡單,未成年者不具備南面之資。又如贏政十三歲就即秦王之位,據(jù)《史記?始皇本紀》,直到九年后的四月巳酉,也就是二十二歲時,才"冠,帶劍",開始親政??梢?,對于帝王而言,冠禮具有特殊的意義。不僅如此,一般的士人如果沒有行冠禮,也不得擔任重要官職。據(jù)《后漢書?周防傳》,周防十六歲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椽史試經(jīng),見周防"尤能誦讀",欲拜為守丞。周防因尚未行冠禮,不能從命。
西漢王朝對于帝王的冠禮非常重視。據(jù)《漢書?惠帝本紀》,漢惠帝行冠禮時,曾經(jīng)宣布"赦天下",這是歷史上因帝王行冠禮而大赦天下的開始。其后,又有因太子行冠禮而賜民以爵位的,據(jù)《漢書?景帝本紀》,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后者爵一級"。又據(jù)《 漢書?昭帝本紀》,元鳳四年,昭帝加冠,"賜諸侯王、丞相、大將軍、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賦。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頗似普天同慶的節(jié)日。
為了與臣下的冠禮相區(qū)別,漢昭帝的冠禮還專門撰作了冠辭。據(jù)《博物記》(《續(xù)漢書?禮儀志》注引)所記,其冠辭為:"陛下?lián)わ@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祿,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邦域,秉率百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沖孺之幼志,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nèi),靡不蒙德,永永與天無極。"這是后世帝王另撰冠辭之始。
東漢伏波將軍馬援的次子馬防,在肅宗時擔任過衛(wèi)尉,其子馬鉅常跟從左右。據(jù)《后漢書?馬防傳》,肅宗六年正月,馬鉅年及冠齡,特拜為黃門侍郎。肅宗親至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上?,史書中皇帝親臨臣子冠禮的記載僅此一見。
從南北朝到隋唐,冠禮一度廢而不行。柳宗元在答韋中立的書信中談到,"冠禮,數(shù)百年來人不復(fù)行",說當時有一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fā)憤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導(dǎo)。到外廷后,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然大笑??梢?,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從唐到宋,"品官冠禮悉仿士禮而增益,至于冠制,則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明集禮》)可知唐宋時代曾在品官中實行過冠禮,按照品階高下,加不同的冠。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對大眾層面的強烈沖擊,造成固有文化的迅速流失,主張要在全社會推行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tǒng)。司馬光痛心疾首地說:"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為輕薄,生子猶飲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制公服而弄之。過十歲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呆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朱子家禮》引)認為廢除冠禮,使得人情輕薄,自幼至長不知成人之道,從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司馬光在他的《書儀》中,制訂了冠禮的儀式,規(guī)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為了順應(yīng)時變,司馬光將《儀禮》的《士冠禮》加以簡化,使之易于為大眾掌握。此外,還根據(jù)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jié),但將冠年規(guī)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yīng)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jīng)》、《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程頤也極力倡導(dǎo)冠禮,認為"冠禮廢,則天下無成人"?!蹲髠?襄公九年》載,晉悼公宴請魯襄公時,問及魯襄公的年齡,季武子說只有十二歲。有人援引此例,主張將冠齡提前到十二歲,遭到程頤的堅決反對,說:"此不可。冠所以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認為,既行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否則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之后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二程遺書?伊川先生語一》)
據(jù)《明史》,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從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訂了冠禮的儀文,《明史》中有關(guān)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禮的記載很多,說明在皇室成員中依然保持著行冠禮的傳統(tǒng),"然自品官而降,鮮有能行之者,載之禮官,備故事而已"。(《明史?禮志八》)可見在官員和民間已經(jīng)很少有人行冠禮了。清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頒定的禮儀制度發(fā)生很大變化,雖然還有五禮的名目,但長期作為"嘉禮之重者"的冠禮不再出現(xiàn)在"嘉禮"的細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