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人分等級 人妖只能算四等(2)
瘋少
“三等”公民獨有“崗包”權利
緬甸女子結婚后,仍然用自己的名字。雖然緬甸婦女在名字上比西方婦女有地位,但她們在實際生活中付出的汗水卻遠比男人多。特別在緬甸廣大農(nóng)村地區(qū),男人在家是典型的“三等”公民:等天亮、等吃飯、等睡覺。他們除了喝茶、聊天,或在家照看孩子,平日很少去干農(nóng)活。
非但如此,一天的勞作結束后,洗澡卻是男人優(yōu)先,女人在后。就算出家,緬甸男女也是不平等的。因為男人出家當和尚可以還俗,還俗后可以酒照喝,肉照吃,媳婦照娶,而女人一旦出家當了尼姑,則終生不能還俗,必須伺候佛祖一輩子。
在緬甸,常見到男人頭上扎裹著素色的薄紗或絲巾,頭巾要留有一角,垂到右耳,緬甸人稱這種裹頭素色巾為“崗包”,這絕對是男人的權利,女子是不能扎“崗包”,否則別人會把你當人妖看?!皪彴币话銥榻z質(zhì),有淡黃色的,也有粉紅色的。
“崗包”飾有“巾尾”。古時,國王戴的“崗包”,在腦后豎起一葉“巾尾”,象征國王的威嚴和正直。王宮大臣在腦后豎起兩葉“巾尾”。平民百姓則在頭的右邊豎起一葉“巾尾”。現(xiàn)代緬甸人戴的“崗包”不分地位高低貴賤,一律豎起或下垂一葉“巾尾”。
在緬甸生活的日子里,我經(jīng)常會扎上“崗包”,穿上“籠基”(男子的筒裙)走出公司,這樣會讓緬甸人感覺你更平易近人。